法律要求什么条件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09:51:51 256 人看过

一、法律要求什么条件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法律要求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二、治安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三、治安拘留不合理怎么办

治安拘留不合理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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