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认罪律师辩护词
审判长、陪审员:
河北**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辩护人参加本次诉讼。接受委托以后,辩护人通过会见了被告人,认真阅读、全面分析案卷材料,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辩护人认为被告的行为不存在玩忽职守罪中所述主观情形及客观情形。
1、就本身乡镇政府的职能看,负责安全生产职能的范围限于上传下达,日常巡查,监督实施工作。因为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权,在多部门联合执法中,只能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例如配合电力局断电,配合环保局贴封条等等,对于乡政府的职能,被告都已经积极履行。
2、涉案的造*厂属于无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企业,事故发生前就已检查过,已经断电。对于这种违法企业,被告的职责已经履行了。并且在2014年7月16号协助环保局在机器上贴了封条,对于乡镇职员的职权范围工作已经做到位。对于其仍旧能够违法生产。试想,没有供电,怎么会出现如此重大事故。
3、玩忽职守罪指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被告作为乡镇的安全生产排查的人员,没有执法权。被告作为安全监督职员能做的就是不断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去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去强制执行,由乡镇予以协助。本案被告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涉案纸厂的违规情况即依法上报,并参与配合政府组织的“打非治违”统一活动对违规企业断电,依法监督****拆除设备,要求其全部拆除,后期巡查监督拆除情况遭到阻碍,****关着大门,无法进场监督,作为监督的职员,职权受限,没有强制执行权利,于是被告悉数将实际情况向领导做了汇报。
综上,被告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已经认真履行了乡政府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因为没有执法权限以及没有具体职能分工和指导规范,被告也尽自己所能的去处理解决问题。根本不存在玩忽职守罪名中所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形。
4、造*厂的重大安全事故与被告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经排查协调,被告协助电力局数次给****断电。其后期总是能恢复用电,使被告前期的工作付之东流。被告在协助环保局查封****后,其撕毁封条后继续违法生产,其恶劣程度已经超出了一个乡镇工作人员职责和能力可控之外。
因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电力部门违规供电和在已经贴封条后,企业违法撕毁封条,违规生产所致。
综上,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巡查,监督,汇报断电,配合执法,监督拆除)去制止违法行为。因此,被告不存在玩忽职守罪名中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第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
综上,被告在努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没有做到完全周全的地步,但这并不是玩忽职守定义中所述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只是能力、预见性、职责、现实情况等各方面限制后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监督职责。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和态度是积极的,不存在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三、如果法庭认为被告构成该罪。被告在本案中积极协助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被告平时工作敬业认真,多次获得政府嘉奖。肯请法庭结合现实情况中,乡镇基层在没有执法权下的无奈与工作难度。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担任该职务后的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多次获得政府三等功。该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但绝不是被告一个小小的职员能力范围所能控制的。肯请合议庭核实案件当时的实际情况,被告在监督监察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及在其能力和职权范围内其还能做到怎样一个最大限度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对玩忽职守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
辩护人温*杰
2016年12月27日
-
写辩护词玩忽职守罪有作用吗?
442人看过
-
土地玩忽职守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340人看过
-
质监站玩忽职守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462人看过
-
拆迁玩忽职守辩护词对自己有用吗?
353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刑法多少条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
424人看过
-
超范围玩忽职守基金损失无罪辩护词由谁书写?
73人看过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认定依据,玩忽职守罪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2以忽职守罪认定: (一)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注意把握职务侵占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但是,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点不同。工作失误,行为者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的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 (2)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具体政策界限不清楚,管理有缺点,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差,
-
维护安全职业秩序玩忽职守的辩护词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6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首先写明标题玩忽职守罪无罪辩护词,先介绍自己受某某委托,首先会见了辩护人然后详细看了案宗,接着向法庭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谨供合议庭参考。通过法律和一些证据尽可能为当事人开脱。最后写明辩护人和日期。
-
写辩护词玩忽职守罪有作用吗,有没有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7写辩护词玩忽职守罪是有作用的,辩护词一般是在辩诉讼的过程中根据事实与和法律依据提出为息辩护的意见,只要有证据来证明来自己的观点,那么也是可以有减轻或者是判决无罪的可能性。
-
公安干警玩忽职守无罪辩护词如何办理的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关于公安干警玩忽职守无罪辩护词这问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致使危害结果发生。
-
超范围玩忽职守基金损失无罪辩护词由谁书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0无罪辩护词需要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首部、正文及结束语,在首部要写明标题,正文分两段,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书写辩护的理由,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总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