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0:45:10 168 人看过

1、参加失业保险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个人在职期间转换工作单位的,可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由参加失业保险单位负责提供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的证明材料;

3、业务科经办人员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确认单位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和缴费数据具备转移条件后,签注办理意见;

4、业务科经办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在参加失业保险记名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封存其参加失业保险的信息;

5、业务科经办人员归类整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资料,按季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向原统筹地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原统筹地区就业服务机构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将其档案和用人单位缴费证明移交失业职工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其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户籍所在地标准计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定居申领失业保险金,户口未迁移的,凭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通过邮局发放失业保险金;户口迁移的,凭户口迁移证,由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天津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市用人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其本市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但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并持《
    2023-05-05
    150人看过
  • 杭州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二)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人员的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四)异地失业的本市
    2023-05-09
    271人看过
  • 南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受理条件:因劳动关系转移、社保关系整体划转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在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未能核定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人员。2、所需材料: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南京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外省市转移的,需提供转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3、办理程序: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以及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失业保险基金划转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跨本省行政区域迁移户籍或在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基金划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地区之间有关协议办理。办理失业保险
    2023-05-10
    125人看过
  • 广州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广州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办理程序】:转出: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入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转入: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回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受理部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05-08
    6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规定有哪些
    我市实施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市用人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其本市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但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并持《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到所属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按本市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后,由单位或个人到现从业单位参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转入的,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同意接收证明》,由申请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失业保险转入本市后,转入前后的缴纳时间合并计算。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外省户籍失业人员,
    2023-05-05
    297人看过
  • 杭州市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异地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2.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3.集体转移名
    2023-05-0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
    • 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
    • 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无论是单位成建制转移还是个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在流动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其失业后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应由于其跨统筹地区的转移或流动而受影响,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单位或个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或流动后,原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
    • 失业保险关系怎样转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