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诉权受到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5:11:55 120 人看过

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

(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一、生了小孩多久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受理。

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如果中间有公告送达,司法鉴定、司法评估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如果有这些程序,第一次离婚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也是很正常。

如果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就是第一次上诉期的时间15天加6个月。

如果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可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种情况下离婚受到限制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发现女方怀孕不可以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除外。如果怀孕期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而女方不同意的,该协议无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我想离婚,可是我很累,应该怎么办呢?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离婚协议
    2023-03-08
    57人看过
  • 离婚男方要彩礼钱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二、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
    2023-03-23
    461人看过
  • 怀孕离婚诉权受到限制吗
    怀孕离婚诉权受到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一、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
    2023-02-21
    222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情形为权利的设定人欠税的时候,国家的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存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也优先于担保物权,还有未清偿的职工债权等。一、债权人代位权可不可以优先受偿债权人代位权不可以优先受偿,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是设立了担保的债权。如果代位权具有优先性,必然将损害到其他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权人的代位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
    2023-06-23
    234人看过
  • 离婚自愿受到哪些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如果
    2023-07-06
    33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男方的权益及限制
    什么是诉讼离婚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离婚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诉讼在以下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
    2023-07-1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的还限制男方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起诉离婚男方被拒受到限制有影响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1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
    • 男方离婚有哪些情形孩子的抚养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
    • 履行抗辩权受到限制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先履行抗辩权对双方违约的限制(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定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不履行行为,拒绝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法上创设后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清晰地说明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不履行与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关系,这有助于正确区分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问题。(二)根据《
    • 被执行人家属受到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9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会影响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