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交通事故中如何判断财产损失:最新观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1 06:30:10 101 人看过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需要更多的上下文才能回答。可以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或详细说明一下吗,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您的问题并给出有意义的答案。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更多的上下文才能回答。可以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或详细说明一下吗?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您的问题并给出有意义的答案。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 通 事 故 损 失 评 估 】 民 警 如 何 处 理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是一种对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的过程。根据素材1的内容,评估人员需要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并按照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最后,价格鉴定书需要经过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才能生效。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更多的上下文才能回答。可以提供更多背景信息或详细说明吗?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您的问题并给出有意义的答案。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是一种对交通事故的损失价格鉴定,并按照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最后,价格鉴定书需要经过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掌握最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相关规定:1、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事故车无法修复或者车辆报废,购买和事故车价值相同的车辆费用;3、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无法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的相关费用。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1)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交通;(2)现场勘验、检查;(3)调查有关情况;(4)进行有关的检验、鉴定;(5)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
    2023-07-01
    4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调解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根据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召集有关人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一、交通事故牙齿掉了怎么赔偿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
    2023-06-20
    4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责任归属判定
    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再向交通部门求助,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以及一系列的赔偿。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交通违章扣分标准的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
    2023-07-18
    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对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2023-03-08
    289人看过
  •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如何采集口供?
    严格说不是录口供,是做个事情经过的笔录。双方的笔录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技术手段,像给双方的车辆做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的刹车系统测试等等。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决定做哪些检测。各项检测都出来后才能做出事故责任的划分。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1、醉驾录口供要注意的事项醉驾录口供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争取好的认罪态度。如果酒驾是为了挪车位、是为了抢救伤者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一定要及时告知警察,这些情节可以减轻或免于醉驾的刑事处罚。2、醉驾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
    2023-07-15
    1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交警队需在何时作出判断
    一、交通事故认定交警队需在何时作出判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二、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有哪些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
    2023-06-30
    3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汽车如何判断报废?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怎样认定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后的报废标准怎样认定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后的报废标准报废标准为:(一)达到规定机动车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
    2023-07-14
    86人看过
  • 老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如何赔偿其损失?
    交通事故中撞死老人应赔偿的费用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发行的收款证明书确定;2、耽误的劳动费用,根据受害者的耽误工作的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用,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就诊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用和住宿费用;5、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
    2023-07-08
    453人看过
  • 柳州交警“微信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媒体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柳州交警部门从9月1日起推出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以来,截至10月15日已有1300多起轻微事故通过这一方法快速处理。按照这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在发生微财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添加柳州交警公众号后点击快速导航栏目,选择轻微事故处理选项进入轻微事故处理流程,就可以进入事故处理操作。当事人只需进行发送位置、上传事故现场图片、完善相关资料等简单操作,几分钟内就可以完成一起轻微财损交通事故的处理,无需等待交警及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柳州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每天7时至20时之间,在柳州市城区道路范围内,发生两车或多车且事故车辆均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自行拍照,双方共同约定时间前往理赔服务点进行理赔
    2023-06-08
    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判断是否超速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因超速造成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对现场进行调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等方式,判定是否超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5、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
    2023-04-01
    352人看过
  • 财产损失的起因: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包括哪些(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
    2023-07-11
    66人看过
  • 如何判断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逃逸行为?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会加重哪些处罚(一)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
    2023-07-16
    200人看过
  •  在交通事故中,若无人伤亡及财产损失,是否可被视为交通事故?
    本文重点阐述了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及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需满足车辆损害、发生在道路、运动中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任意一种情形,且必须有人为因素,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心理状态为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等条件。若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则被视为交通事故,责任方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协议赔偿,若责任方拒不履行,当事人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也被视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的事故中的责任方只需负民事赔偿责任即可。责任方与当人事之间进行协议赔偿即可,如果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可以就此事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
    2023-09-10
    326人看过
  • 警察在交通事故中应如何行动?
    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交通事故警察多久能到交通事故警察接到报案后,一般五至十分钟内会出警,到达时间应该视肇事地点与出警地的距离而定。交警赶到现场后,会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警还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
    2023-07-08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如何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
    • 一、交通事故中确定财产损失是民警义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1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检查、鉴定、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受检查、鉴定、评价结论后3天内另行委托检查、鉴定、评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确定财产损失不是事故处理警察的法定义务,而是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 交通事故后民警会依法处理财产损失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财产损失不是警察的义务。一般来说,如果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财产(如车损),那么确定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的义务;如果是我的其他财产,那么确定财产损失是我自己的义务,一般请鉴定机构鉴定。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
    •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的内容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