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制度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46:55 417 人看过

年休假制度的规定如下:

1、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4、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5、其他。年休假一般指年假。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规定

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于带薪休假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年假相关文章
  • 公开审判制度的内涵及适用范围
    1、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公开审判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的审理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体现社会主义民主。2、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使法院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3、公开审判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诉讼效率是现代民事诉讼所追求的价值之一。无论作出什么裁判,总会有一方当事人不满,而程序的正义就在于吸收这种实体上的不满,让公正以当事人看得见的方式展示出来,使当事人接受这种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判决结果并心悦诚服,公开审判制度所要求的程序设计,也就是要营造一种公正的气氛,有助于当事人双方接受判决。4、公开审判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结果。公开审判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司法专横,杜
    2023-06-11
    297人看过
  • 劳动法中对试用期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3个月,无试用期。注意劳动法试用期的约定陷阱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
    2023-07-03
    414人看过
  • 婚前财产约定的民法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约定婚前财产,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前财产约定如何签为了减少财产的纠纷,明确财产的权属,夫妻之间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但是夫妻的婚前财产必须进行公证;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自愿
    2023-07-06
    138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内涵及其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的意义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放管服的目的和意义从价值上讲,“放管服”改革就是要从企业公众角度来推进政府变革。“放管服”改革事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是政府本位、部门本位,还是企业本位、公众本位,效果是不一样的。“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企业公众角度出发来推进改革,而不是从政府部门角度出发进行改革。按照这一理念,在改革中需要做到两点:一是改革方案和措施的设计,改什么,不改什么,怎么改,都要充分听取企业公众的呼声和诉求,积极回应关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3-07-22
    92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及其适用
    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及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又称“刺破公司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ion\sveil)或“揭开公司面纱”(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即突破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维护公司法律制度可持续运作的一种法律措施或法律制度。一、理论层面(一)有限责任原则与公司人格否认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使用最广泛的概念,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有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司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股东责任有限,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
    2023-06-15
    301人看过
  • 误工费的适用范围及规定
    误工费的主体是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争议的主体是指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023-08-18
    49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一、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范围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承担一目了然,不需要仲裁委做出价值判断。3、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4、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5、必须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者不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做出。6、仲裁先予执行裁定的做出机关是劳动仲裁委,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法院。7、用人单位不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对先予执行提出异议,法院已经受理的,对先予执行不做实质性审查,应当裁定驳回起诉。9、对于法院做出的先予执行的强制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但不能就先予执行裁定本身提出异议。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
    2023-07-18
    415人看过
  • 成本法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判定的标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力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变动能否可靠计量。(一)形成于企业合并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达到可以实施控制的程度实施控制表现为两类情形: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二是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虽然不足50%,但通过协议或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而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即母子公司间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日常记账适用成本法。(二)形成于非企业合并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就控制力度而言,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适用成本法共同控制,表现为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含20%),50%以下表决权资本,且仅当投资各方一致同意时
    2023-06-12
    429人看过
  •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缔约上的过失(cplaincontrahendo)由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1861年发表的《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或未完成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首次系统地提出,以解决在缔约磋商之际,当事人因他方的过失,所受信赖利益损害的赔偿问题,被学界誉为法学上的发现。1该理论一经提出后,即深为理论及实务界重视。1900年《德国民法典》将这一理论成果部分地采纳,即:未将缔约过失作为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加以规定,而是将几种典型的缔约过失行为在法典中分别加以规定。共包括三种情形,即不真实意思表示之无效或被撤销(第122条)、无权代理(第179条)以及给付自始客观不能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第307条、308条)。之所以选中这三种情形,大概是因为其在实务中发生的频率较高,因而急需调整。在民法典颁布以后,在德国的民法实务上,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委诸判例予以发展;而在法学理论上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例如,在其法律基础的问题上先后有
    2023-06-09
    414人看过
  • 丧假适用范围及天数
    1、适用范围: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享受丧假。注意,从规定上来看,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职工无权享受丧假。2、丧假天数:根据企业领导审批,酌情给予一到三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一、非国有企业职工应享受丧假从上述可了解,丧假适用于国有企业,非国有的民营企业职工是否享受丧假呢?我们认为同样应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据此,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权享受丧假。关于非国有企业职工享受丧假的具体适用范围及天数,首先应尊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当然,该规定不应少于关于国有企业职
    2023-04-06
    300人看过
  • 重新鉴定及其适用范围与实施
    重新鉴定是指经过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由于鉴定程序、方法、结果的某种缺陷或争议,诉讼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有充足理由按规定程序请求再次鉴定,而产生的一系列活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重新鉴定主要由诉讼当事人申请,也可由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主动提出,必须由案件所在程序的机关决定与委托鉴定。
    2023-06-11
    424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家庭暴力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父母语言暴力属于侵害人格权的表现之一,特别是作为身心仍在成长的青少年,在这方面更应该引起关注,而在此次出台的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尤其是第九百九十七条还规定了,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的语言暴力侵害了自身的人格权,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民法典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民法典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规定具体如下:1、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有义务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男女平等。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
    2023-07-01
    113人看过
  • 法定指定辩护制度及其适用情况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应指定辩护人?制定辩护人是指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023-07-16
    413人看过
  • 定额工资制的形式及适用范围
    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既涉及国家与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的关系,又涉及企业对职工个人的分配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专指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基金实行按某种定额提取的制度,比如苏联实行的"工资基金定额制"。这一制度规定了每一卢布产品中应含的工资定额,每增加一卢布产品,即可按工资定额相应增加工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指企业在劳动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定额劳动的基础上,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多少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目前,在我国一些企业中试行的定额工资制有多种具体形式。按不同的定额区分,可分为产量(实物量)定额工资制、工时定额工资制、消耗定额工资制、价值量定额工资制、工作量定额工资制以及综合定额工资制等等。上述各种形式的定额工资制各有其大体适用范围。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对各类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按照它们各自的劳动定额或劳动(工作)规范要求,规定
    2023-05-01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年假
    词条

    有薪假期(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 更多>

    #年假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制度的适用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3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独立董事制度适用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199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就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惜,这一硬性要求只适用于境外上市公司,而不适用于境内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仅是采取了许可的态度,而
    • xx等适用是否与及其适用范围一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中国境内都适用《刑法》。《刑法》第6条第1款是对属地管辖原则的规定,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不适用刑法典的部分条文的情况,即民族自治地区不能全部适用刑法典,而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时,行为符合该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适用该变通或补充规定,而不适用刑法典条文。rr
    • 限制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过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不会限制减刑,但一旦限制减刑,表现再好也要在监狱呆22年
    • 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金钱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较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被大大限缩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