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标的额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标的额管辖权一般都是基层的人民法院,具体的管辖标准如下: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1],具体内容如下:
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2、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
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该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再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这里的重大涉外案件指的是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除此之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还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中确立的: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中确立了海事海商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确立了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立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1)这个法规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这个一方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这个证据,如果另一方的这个当事人呢认可了又或者呢是提出了这个相反证据但是却不足以能够反驳的,法院就可以确认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如果一方的这个当事人所提出的这个证据,另一方的这个当事人却有异议并且当场提出了这个反驳证据,而且这个对方的当事人是认同这个反驳证据的,那么可以确认这个反驳的证据的一个强有效的证明力。
(2)这个法规的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如果这个双方的当事人对这个同一的事实分别的举出了这个相反的证据,不过是都没有一个足够的根据可以否定对方的这个证据的,法院则结合这个案件的情况,来判断这个一方所提供得这个证据的证明力会不会明显的大于这个另一方的,然后把证明力更加大的这个证据确认,又因这个证据的证明力而无法来判断从而导致了这个争议事实无法认定的,法院则按照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的这个规则来作出一个裁判。
最后,这个高度的盖然性的标准,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七十三条法规就规定了这个“高度盖然性”的这个证明标准,根据此条规定,如果这个双方的当事人对这个同一的事实分别的举出了这个相反的证据,不过是都没有一个足够的根据可以否定对方的这个证据的,法院则结合这个案件的情况,来判断这个一方所提供得这个证据的证明力会不会明显的大于这个另一方的,然后把证明力更加大的这个证据确认,又因这个证据的证明力而无法来判断从而导致了这个争议事实无法认定的,法院则按照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的这个规则来作出一个裁判。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相关的负责人对这个规定的原因的说《民事诉讼法》无明确这个民事诉讼的一个证明标准。
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是不同的,对于一般的案件,都是需要先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是诉讼标的额比较大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可以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对于自己无法确定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10人看过
-
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怎么确认
1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确定管辖是怎样的?
476人看过
-
管辖诉讼标的额怎么计算?
3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民事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253人看过
-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标的的数额?
253人看过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
民事诉讼中是怎样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也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借鉴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
-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
军婚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军婚诉讼管辖权公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1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
-
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怎么确认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7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地址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地法院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涉及铁路运输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只要与我国有关的,都可以在我国法院诉讼。r《民事诉讼法》:r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