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需要要如何签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23:15:03 57 人看过

一、物业合同需要要如何签订

物业合同需要由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

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物业与谁签订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对于新竣工的物业而言,一般委托管理合同先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然后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就不会与前期介入的物业管理企业续签委托合同;即使业主大会同意与原来的由房地产开发商选聘的、前期已介入的物业管理企业续签委托管理合同,它也可能会对原委托管理合同做出一定的修改,即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修改后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商的最初委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排,而业主大会的委托才是最终的决定。若招标物业是已使用过的物业,则委托管理合同将直接由业主委员会与中标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n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每年都要签订物业费合同吗?
    本文介绍了物业费合同的签订方式和内容。物业费合同不是每年签一次,而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合同签定的频率。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费的合同不是每年签一次,而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合同签定的频率。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的 具 体 内 容 有 哪 些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提供商和物业服务需求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具体内容主
    2023-09-12
    298人看过
  •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4.诚实信用原则又叫诚信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它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则。一、物业服务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
    2023-04-12
    84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要公示吗
    一、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要公示吗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公示,只要物业公司与当事人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用进行公示的。二、如何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
    2023-05-06
    283人看过
  • 没有业主委员会如何签订物业合同
    没有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合同的方法如下:1、没有公示全体业主,也没有经业主大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不合法;2、业主在不知道有此服务合同,及对服务水平,卫生水平,收费标准等内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交管理费,也可以;3、业主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重新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必须要达到占专有部分百分之六十业主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才可以。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
    2023-07-23
    73人看过
  • 物业公司是否必须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2、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3、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
    2023-05-05
    116人看过
  • 没有签订物业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
    一、没有签订物业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1、没有签订物业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确实提供了物业服务,那么也可以追究其违约的责任。物业合同物业违约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
    2023-01-30
    60人看过
  • 需要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情形
    民法理论将合同成立的要件与合同生效的要件相区别,认为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或者说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换言之,成立后的合同分为合法合同和不合法合同。民法理论要求的合法合同要件是:当事人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根据合同生效的要件,要件完备的合同为合法合同,受法律的保护。欠缺某种要件的合同则成为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未定的合同,其各有不同的法律后果。一、运输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运输合同中区分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没有显著意义。一般来说,无论是客运合同或是货运合同,运输法对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均不于其它合同,凡经成立的合同,大都是有效的、合法的,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的运输合同实践中十分罕
    2023-02-21
    430人看过
  • 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要向业主公示吗
    一、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要向业主公示吗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应该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开,由业主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二、公司账户没下来如何签订合同可以先约定一个账户,同时合同上约定,待对公账户开通后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账户。三、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
    2023-06-15
    283人看过
  • 联合体签订合同如何要求
    一、联合体签订合同如何要求(一)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二)要求商家在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三)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四)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如:退换货的办理方式、违约责任说明、送货时间等。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产品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上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五)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二、如何认定合同关系和违约行为(一)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2023-05-06
    213人看过
  • 订立合同要如何签有效
    法律综合知识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12
    326人看过
  • 物业都需要签什么合同吗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一)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二)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三)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一、开发商如何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开发商不具有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开发商顾名思义为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其将所建商品房公开销售给业主后
    2023-06-21
    453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签订,包含什么主要内容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签订,包含什么主要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包含主要内容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物业服务合同包含的服务都有什么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
    2024-01-30
    172人看过
  • 如何确认需要签订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该咋处理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处理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下:一方面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另一方面,对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也不能不予保护,为求得平衡,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要求追认权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追认权人对催告过期不作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所谓“撤销”,是指相对人在追认权人对合同未予追认前消灭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2023-07-03
    477人看过
  • 签订物流合同的原则,签订物流合同要注意哪些
    签订物流合同需要遵从的原则包括合同内容要合理完善,合同内容要具有可行性,合同条款要有可塑性,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经济性。签订物流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要简单明了。一、签订物流合同的原则签订物流合同需要遵从以下原则:1.所签合同要合理:合同中要考虑双方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标,这点很重要。如果只考虑一方赚钱,而使另一方无利可图,这样的合同即使签下来,履约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2.所签合同要完善:物流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任何一方如果在签约前考虑不周或者准备不足,都有可能在未来执行合同中出现问题。3.不要误导客户。4.避免操之过急。5.合同具有可行性: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企业,签约前应向有关专家咨询,甚至请他们参与谈判,分析企业生产、管理的特殊性、特殊要求及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避免留下难以弥补的后患。6.必须考虑经济性:物流商接受和签订的协议影响最终能产生效益的项目,而适当水平的物流成本开支必
    2022-05-31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物业服务合同要如何签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包括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书面形式。
    • 物业服务要签订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代表全体业主。 2、但有些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确保管理费的正常收缴,考虑在业委会不作为的情况下便于对恶意欠费业户进行追收,因此作出与每单元小业主再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举措。
    • 更换物业需要重新签订服务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4-22
      合同的主体变更了,当然需要重新签订物业合同。选定新的物业公司,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 申请物业的签订物业前期的合同需要什么东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8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 如果你要是北京的房要是在北京的话,根据2010年《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项目,直到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或者在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三个月之内,所有的物业服务责任都必须由开发商承担。这也意味着,业主在这期间不用承担物业费,开发商不仅要支付期间的所有物业费,同时也要把设施设备管理、物业资质审核、物业人员管理等都具体承担起
    • 物流运输合同如何订立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8
      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在签订合同前审查承运方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资质; 5、订立合同时内容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