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出租汽车资格许可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8:11:15 59 人看过

一、宜春出租汽车资格许可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六条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无)第二十六条(2017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车辆经营许可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制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车辆经营许可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无)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二、宜春出租汽车资格许可办理条件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汽车超载出事故咋理赔,法律有哪些规定
    汽车超载出事故一般情况下正常理赔。汽车超载不是交强险拒赔事项,因此,除了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中约定超载免赔并履行了提请告知义务的外,汽车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都应当依法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出借汽车
    2023-11-20
    155人看过
  • 英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政策
    法律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符合规定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第八条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
    2023-05-28
    98人看过
  • 宜春行驶证的法律规定
    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准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机动车行驶证具有惟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正因如此,《机动车行驶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功能:车辆上牌凭证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产权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车辆行驶证只是车辆合法上路的资格
    2023-05-30
    165人看过
  • 办理出租汽车经营权行政许可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一、行政许可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2、受理3、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正当程序);下级机关先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机关将初审意见(20日内审查完毕)和材料全部直接上报,上级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跨级上报)。许可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申辩。4、听证5、决定许可形式:书面(证书、批准文件、加贴标签、加盖印章)。应公开准许许可决定(国家秘
    2023-03-01
    411人看过
  • 宜春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一、宜春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在哪办理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技工学校教研室接收地址:江西省府大院东一路省储备物资局大楼501室二、宜春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劳部发〔1996〕293号)第一条一、建立并实施定期培训和上岗资格、鉴定制度。二、劳动部将建立、实施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定期进行上岗资格考核,未取得上岗资格者,不得安排教学工作。《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7〕88
    2023-05-24
    417人看过
  • 宜春市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宜春市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办理有哪些条件【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备配售、储存枪支(弹药)的场所和安全可靠的存放设备以及安防报警系统;(3)管理、销售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熟悉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掌握枪支(弹药)性能,没有因违法犯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记录(部门核查);(4)具备计算机系统管理枪支(弹药)配售的条件;(5)没有违法、违规销售枪支(弹药)的记录;(6)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具备售后服务体系;(7)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规定;(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宜春市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自1996年
    2023-05-14
    186人看过
  • 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哪办理
    一、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哪办理宜春市旅发委宜阳大厦中座监管科731室二、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法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三、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按照导游资格考试笔试面试通过由国家旅游局确认合格(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可以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仅限于该《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也就是说,只有发现有该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旅游行政部门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四、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材料体检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两寸照片五、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六、宜春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时间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
    2023-05-19
    139人看过
  • 许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许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
    2023-05-25
    146人看过
  • 化州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38号)(2005年)第七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
    2023-05-28
    116人看过
  • 阳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16年)第十条第十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聘用的理论教练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
    2023-05-28
    116人看过
  • 佛山市公共汽车、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共汽车、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公共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第三条公共汽车、出租车驾驶员实行服务资格管理制度。凡从事公共汽车或出租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参加与营运活动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服务资格考试,取得由市交通局统一颁发的《佛山市公共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或《佛山市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下两证统一简称为《服务资格证)方可从事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客运经营活动。第四条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管理工作。各区交通局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服务资格证是本市从事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客运经营的驾驶员接受管理和社会监督的证件,并由市交通局统一印制。第六条《服务资格证分为普通、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
    2023-05-10
    159人看过
  • 宜春伤残证办理有哪些流程
    一、宜春伤残证办理有哪些流程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七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
    2023-05-13
    378人看过
  • 吉林市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材料有哪些
    出租车是当代生活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极大的为居民生活带来方便,出租车已经成为每座城市必备的风景线,出租车需要具备经营许可才可以从事运输经营,那么吉林市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材料有哪些呢?那么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一、吉林市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三年以上);2、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车职业培训合格证;4、学历证明;5、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6、本市暂住证(两年以上);7、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8、档案无刑事记录证明。二、吉林市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流程1、拿驾驶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交通队办理3年无重大事故证明(告诉办理人员办出租车从业证)。2、符合报名条件的驾驶员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培训中心报名处报名,并填写《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告知入学时间,然后
    2023-05-25
    53人看过
  • 哈尔滨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有哪些办理材料?
    1、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龄3年以上);2、初中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市户口提供户口簿原件,非本市户口提供暂住证;4、本人1寸彩色红底免冠近照3张;5、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024-04-19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出租汽车公示管理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0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时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二)确定车辆驾驶员并到县(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办理服务监督卡;(三)执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发放客运出租汽车专用票据;(四)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和服务的教育培训;(六)不得私自安装、改动、维修计价器和拆卸计价器铅封;(七)按规定
    •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要怎么考,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还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及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去哪办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5-16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流程如下:1、持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开业申请,等待审批;2、审批通过后,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4、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5、去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 宜春到宜春汽车站怎么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4
      汽车站拆迁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
    • 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9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