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受理立案。其次,在法院立案之后,应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一般将通过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案件。再次,等待案件开庭时会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日宣判。最后,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上诉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再审。
一、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起诉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受理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其次,在法院立案之后,应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一般将通过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案件。再次,等待案件开庭时会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日宣判。最后,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上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
二、欠钱打官司是怎么打的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钱不还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写好民事起诉状,带上原被告身份证明和初步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窗口立案。法院在立案以后,就会开始进行案件材料的送达工作。在你立案以后法院会给你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然后就会进行开庭,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不愿意就会当庭宣判或者休庭择日宣判。
-
破产程序债权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分类
158人看过
-
新、旧破产法在破产债权确认程序上的比较
440人看过
-
确认破产债权指定管辖适用程序
318人看过
-
2024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类别
29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债权审查、核查及确认程序分
143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抵押担保债权与税款债权的受偿顺序如何确定?
298人看过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
破产清算债权确认顺序是哪些,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转让的相关询问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转让 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
-
企业破产过程中如何确认债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后,应将调查情况做文字说明连同审核后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金额无异议的,由管理人将债权调查结果提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即法院具有最终的确认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并经法院认可的债权,具有与民事判决欧诺各样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此在破产程序中按一定比例受偿。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对此有明文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
-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权利的行使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1.申请权: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的权利; 2.协商权:预重整,即庭外重组过程中,与债务人、重组方等的协商权利; 3.申报权:债权申报的相应权利,也可以就遗漏申报的部分债权,进行补充申报。
-
破产程序股东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