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哺乳期后,没有识别能力的子女随谁生活,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时,可从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出发,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双方实际情况主要指:父母对子女的感情;父母的政治思想和品德;父母的抚养条件。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应当由他们本人选择。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女方提出离婚两个孩子咋判?
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一人一个。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如何平衡孩子的利益和父母的权益
232人看过
-
继承时,如何平衡配偶和子女的利益
17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如何平衡5个月孩子和双方的利益?
112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如何平衡夫妻和孩子的权益
319人看过
-
离婚男方要孩子,如何平衡双方的需求?
79人看过
-
离婚后1岁半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如何平衡双方利益?
452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
有孩子如何和平离婚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1.如果正常和平离婚是没有补偿的,财产共同拥有。如果对方有过错,且能提供证据,或经调查情况属实,法院会给予一定补偿。 2.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
-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孩子和女方的利益?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0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可使妇女不因考虑经济问题而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
-
离婚后女方和孩子如何归属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9您不必太过担忧, 您现在是有离婚的意愿吗?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起诉的。 请问婚后有孩子吗?您考虑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婚后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呢?律师是可以为您为您查询房产车子的登记情况的。 2周岁以内的孩子,会倾向于判给女方,但也不是绝对的, 2-10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是平等争夺抚养权的, 法官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日后成长环境、男女方各自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等因素考虑,孩子一直
-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利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1对于子女的抚养,如果协商不成,诉讼具体要看谁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未满两岁原则母亲。如果年满十岁,需要征求子女意见。 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分割,一方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你所述的情况,财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调查,同时需要具体确定夫妻共同财产。 你所掌握的第三者的有关证据,对于你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