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
主观: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这是冒名股东与隐名、挂名股东存在的重大区别,即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之间根本没有合作或者借名之合意。
一、身份证被借用冒名当股东和法人需承担法律后果吗?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二、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股东就是属于公司所出资的人,但对于不同的出资行为就会产生不同的股东,特别是对于冒名的股东还有隐名的股东,在区分上面也有一定的法律条款,一种是属于合法而另一种是属于不合汉的,所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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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股东诈骗的条款是什么,冒名股东诈骗对个人有影响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6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人以虚拟人(如死者或虚构人)的名义出资并以真实人的名义登记公司。被冒名者虽然在工商登记中登记为股东,但不能认定为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并以他人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冒名登记为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补足出资责任或者不能清偿公司债务的赔偿责任。在假股东案件中,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私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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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怎么把被认定为冒名股东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4冒名股东的定义如下:非法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违法行为,即可称为冒名股东。且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且其他股东不得要求冒名行为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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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股东要怎么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9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登记部门变更登记,还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举报。另外,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在发现被冒用后,被冒名者应及时主张权利并固定证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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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股东能否取得股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冒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自己行使股权,但虚构法律主体或盗用他人名义并将该主体或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行为。被冒名者因不知情,且从未作出过持有股份的意思表示、实际不出资、不参与公司管理,而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判断冒名还是借名,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被冒名者对其名称被冒用是否知情(即应具备民法上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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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冒名股东是什么法律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5非法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违法行为,即可称为冒名股东。且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且其他股东不得要求冒名行为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关于冒名股东一般是怎么定义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