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机关单位负责人是否需要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8:41:22 225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机关单位负责人是不需要担责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一、如何区别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渎职罪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的量刑如何规定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的规定: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该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从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中判断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发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吗?
    一、侵权责任发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吗?侵权责任发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职务活动时,侵犯了他人权益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二、职务行为的特点是什么?职权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时空性。即国家机关工作
    2023-06-16
    353人看过
  • 职工在加班途中去世,单位是否需要负责?
    患有疾病史的职工在加班途中死亡单位要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加班费的标准有哪些职工加班费的标准如下:1、延长日常工作时间加点,每天安排工人超过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2、休息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3、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4、计件工资加班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本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5、综合计算工时加点,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或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的,视为加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
    2023-07-22
    188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昨日,《广东省会计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当前,会计服务信息失真和会计服务造假屡见不鲜,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服务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和监督,甚至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服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服务事项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在《会计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服务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会计服务工作和会计服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同时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处罚规定上增加了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服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服务事项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内容。
    2023-04-24
    202人看过
  • 离职后,财务负责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在公司挂名的财务负责人,不论是否任职,都需要担当财务负责人之责。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8-03
    98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病防卫工作的职责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病防卫工作的职责是: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三十四条一、怎样预防职业病1、认真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必须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提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使用。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健康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3、劳动者应当学习和
    2023-02-20
    410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是否具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由此得出单位负责人本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因此公司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的风险如下:1、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而造成的,即使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也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而法定代表人又参与了相关的决策
    2023-07-03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什么职务,滥用职权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9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而破产或者严重亏损,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而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 滥用职权谁负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滥用职权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一般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
    • 用人单位不配合负责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需要,建议还是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以普通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职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自动离职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
    • 单位逃税罪负责人担责的依据,单位犯罪负责人怎么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刑法第31条对单位的处罚作出以下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两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