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废止是行政机关依职权使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的行为。废止的理由和条件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继续保持其效力的必要。废止的条件中没有违法或者明显不适当的因素,是废止区别于无效和可撤销制度的主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
(1)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继续维持效力,将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抵触,所以必须废止原具体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客观事实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经不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已经没有事实根据,需要废止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2、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原因主要包括哪些
(1)法律变更,即行为在做出的当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后来被修改、废止或者撤销了,则该行为也就失去了其继续合法存在的基础,因此必须被废止。
(2)情事变更,即具体行政行为做出时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已经不复存在,或者虽然存在但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则该行为也就丧失了其继续存在下去的事实根据,因此也必须被废止。
(3)目的实现,即该具体行政行为所期望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此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
(4)公共利益,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做出之后,如果得以落实的话反而会损害公共利益,则有权机关也可以将其废止,这在行政许可中较为常见。
3、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294人看过
-
行政行为废止与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112人看过
-
遗嘱废止的原因
218人看过
-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原因
455人看过
-
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进行审查是因为哪些原因
306人看过
-
中止执行的原因
455人看过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
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区别:一、产生的原因不同。1、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
-
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定废止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即不得随意废止,只在具有某些法定情形的条件下,才能依法定程序废止。 1、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相应行为如继续实施, 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 (2)国际国内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
-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废止条件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9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 (1)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搬销。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继续维持效力,将与法律、法规、规章
-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何种原因而停止执行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原告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因一个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提起诉讼就中断,那么必然会使法律秩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直接影响国家行政管理的效力,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也难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提起诉讼后,一般说来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
-
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有什么的,怎样解释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1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有四种:无法定职权、无有效意思、无事实根据、无法律依据。具体来说: 1、原因:⑴具体行政行为明显或重大的违法情形(如要求从事违法犯罪行为)⑵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行政主体无权、种类越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⑶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⑷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2、效力:⑴该无效行政行为自始地、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拘束力和执行力⑵相对人不受其拘束,可自行决定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