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用地征收大配套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5 04:35:05 145 人看过

在最近发布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中,相关部门着重指出,设施农业用地的范畴涵盖了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设施,其中既包括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方面的设施用地,同时也包含了这些养殖产业所必需的粪污处理以及质量检疫等直接相联的设施用地。

然而需注意的是,该文件并未涵盖屠宰场及肉类加工业用地等相关内容。

通过上述定义,我们了解到,在新的设施农业用地法令政策中,政府已经不再对诸如作物种植和畜禽与水产养殖中哪些属于生产设施,哪些又属于辅助设施或配套设施进行深入的区分解析,取而代之的是将设施建设是如何影响耕地耕作层用作判断依据,根据确认哪些类型的设施可以利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哪些则被禁止。

此外,为适应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独特的生产功能及使用土地情况,相关法令在许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款上面,实行了区别性的法律制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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