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和别人合作入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8:04:12 136 人看过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一、分公司付款合同会自己签吗?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多少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3点,分别是: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可以和分公司合作经营吗
    分公司是不可以合伙经营的。首先在合伙企业的概念中,是不存在共同经营分公司这一说法的。分公司在形式上是属于其总公司的,它的形式可以是独立的一家子公司,也可以是全资型的子公司,全资型子公司是不需要重新投入新的一笔资金的,其所有的管理以及财物都完全计入母公司下,民事责任也有母公司承担。同时分公司的成立也是需要去登记机关记录登记的,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一、附属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公司随着随着规模的扩大,为了开展具体业务,常常会设立一些附属公司或分公司等,那么关于这个附属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别是如何规定的呢?实际上公司法中并无附属公司这一概念,一般理解的附属公司指被一个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其他公司。附属公司可能是母公司直接持股的子公司或开设的分公司,也可能是其间接通过其他公司控股的孙公司等。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
    2023-03-30
    55人看过
  • 关于分公司入股的规定是可以入股的吗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一、分公司能否签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
    2023-03-03
    124人看过
  • 公司控股股东和法人分别指谁
    1、控股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2、法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是以下两点:1、实际控制人并不是股东,而控股股东是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能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2、实际控制人是通过协议、投资关系等实际支配公司的人,而控股股东直接根据股东名册载明的出资份额,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2023-06-26
    316人看过
  • 公职人员可不可以入股公司
    公职人员不可以入股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可以开公司,但是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职人员入股怎么处理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若购买了外部公司的股份的,机关单位会要求其将股份清退;拒不清退的则予以开除的处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023-07-23
    144人看过
  •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一、具体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
    2023-06-23
    275人看过
  • 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
    一、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是可以的,吸收入股后就不能是一人公司了。所以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手续,具体的变更流程如下: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2、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二、吸收其他股东入股需要注意什么?1、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2023-06-02
    386人看过
  •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一、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民
    2023-06-02
    17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作价入股吗
    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土地作价入股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作价入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
    2023-06-15
    321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入股公司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入股公司。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等。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一、公司可以把员工列入失信名单吗公司是可以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公司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二、失信被
    2023-03-21
    75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分公司不能加入新股东,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一、分公司和总公司直接连带责任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违约行为要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二、总公司贷款分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追究总公司的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该合同仅是总、分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约定,对外部债权人不产生约束力。尽管通过总公司授权、应收
    2023-03-23
    472人看过
  • 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一、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1、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没有接受投资的业务,子公司才存在接受投资业务。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3、此外,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
    2023-04-16
    96人看过
  • 有限公司可以和股份公司合并吗
    一、有限公司可以和股份公司合并吗1、有限公司可以和股份公司合并:(1)如果有限公司与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存续的公司仍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有限公司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存续的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二、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如何承继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4-21
    166人看过
  • 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
    一、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可以的,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二、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无形资产入股比例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2013年《公司法》修正的时候
    2023-05-02
    446人看过
  • 分公司和个人可以开票吗
    分公司如果进行独立核算的可以与总公司相互开票。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公司所欠债务可否由其分公司代偿?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可以说分公司的业务、资金、人事均收到总公司的统一管辖与安排,因此分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本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二、同一城市是否可以分公司设立同一城市可以设立分公司,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必须设立在不同的城市之中。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
    2023-04-07
    8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入股可以退股吗,公司入股可以退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可以,但是一般来说股东不可以退股,但是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也可以注销。《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
    • 股份有限公司入股和与合伙人有区别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一、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收入,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通过投资股票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根据股权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股东适用公司法。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协议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出资比例承担资金。四.加入和退出的规定不同的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
    • 入股一家分公司可以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6
      不可以入股一家分公司,此时是违反我国的《公司法》的明文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是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存在的,此时与子公司不同的是,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独立的接受他人的入股。
    • 分公司入股可以写协议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1.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2.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3.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 河南可以和别人合伙设立分公司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不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