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可以转让,这种情况也叫做转按揭。转按揭是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对外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银行同意,由购买人偿还暂时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在按揭中的房子进行二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一、按揭贷款房子怎么过户?
那一般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需要买卖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需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在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一般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要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当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然后银行放款;
8、当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二、房屋抵押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1、贷款用途不同
住房按揭贷款主要用于购房;而房产抵押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消费用途上的资金周转。
2、贷款利率不同
在利率方面,按揭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总的来说,按揭贷款比抵押贷款利率更低一些。
3、贷款期限不同
按揭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而房屋抵押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人)。
5、所需贷款资料不同
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提供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证、贷款用途证明等资料。
-
按揭贷款能转按揭吗?
206人看过
-
如何转让按揭房屋
476人看过
-
贷款房子转让怎么办理,按揭房可以转让给别人按揭吗
407人看过
-
房屋贷款可否进行转按揭
361人看过
-
按揭房转按揭贷款好处多
439人看过
-
房屋按揭贷款利率和房屋按揭流程是什么?
388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按揭贷款对方不还怎么办,按揭转让房屋价格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2按揭贷款转让房屋对方不还,可以出示转让合同以及证明,要求对方还款的。 按揭贷款不还会有以下后果: 1、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3、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银行会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借贷者房产或被冻结; 4、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那么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
-
如何转让按揭房屋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对于通过银行按揭购买的房屋如果只有开发商的担保尚未办理房产抵押的话,应该首先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然后再跟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贷款银行肯定不会与你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你先行偿还全部贷款。如果买你房子的第三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你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
-
按揭房屋如何转让?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5转让房屋按揭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
按揭房屋是否可以进行转让按揭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21在抵押房屋的所有权未完全偿还抵押贷款之前,转手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可以提交一定材料来尝试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需要寻找一家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由该公司代为偿清原有的抵押贷款。接着,进行合法的变更手续和交易过户。这样,新业主就可以接手并继续承担后续的还款责任。在此过程中,第三方担保机构会依据相
-
按揭无证房能否转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2按揭无证房不能转让。房管局过户是必须要保证房产没有任何抵押、查封的,如果房产有抵押、有查封,房管局是过不了户的,所以要想卖按揭房,最重要的就是先将按揭款还掉,然后注销抵押,这样就可以进行过户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