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张中民终字第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生于1929年6月,汉族,甘肃武威市人,住张掖市---单元---室,系张掖市博物馆离休干部。
委托代理人--,--德言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生于1934年11月7日,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住---号楼---单元---室,系河西学院离休干部。
上诉人徐-和因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甘州区人民法院(2006)甘民初字第6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和及委托代理人杨-渭,被上诉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是原甘肃省张掖地区文化研究会会员,--为会长。1992年--、--与他人共同合作编箸出版了《张掖史话》一书。因出版等问题双方发生了一些矛盾,关系不和,此后不再进行交往。1996年8月,--在《张掖春秋》一书和《西北史地》杂志第四期上分别刊登了与他人合写的《--归汉年代辩证》一文。该文就--归汉年代是元狩二年秋还是元狩三年秋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归汉年代是元狩三年秋,而不是元狩二年秋。该文的发表曾引起社会上有关人士的争论。--和认为--归汉年代是元狩三年秋的观点错误。--针对此问题,在其于2002年4月所著,由--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张掖史略》一书中,以题为《--归汉年代问题讨论》、《读--先生的“辩证”(辩正)》两篇文章,驳斥--的观点。文中写道:“1996年第四期《西北史地》转刊了--先生等先生的《--归汉年代辩证》(辩正)的考据文章。文中犯了常识性错误,本不值一驳,但该先生一再在地方性杂志上兜售此类错误,贻误读者,也就不能不纠正其谬误于一、二,以正视听了”;“--的‘考据’真是百孔千疮,用--中嘲笑别人‘荒唐可笑’的话来评判--,倒是十分中的的”;“(近年)发现--归汉并不是元狩二年而是狩三年。——这不接近梦呓?--如此不顾事实武断地篡改史料,使人惊讶。--即使称不上考据的‘世界之最’,也够‘中国之最’了”。
--认为--的文章对其有诬陷攻击之意,即于2005年7月著了一本《答--书——兼论〈张掖史略》中的错误》(以下简称答--书)并由中国--出版社出版,对--进行反驳。该书附录了--的原文之后,发表三篇文章,分别是:《假学术讨论之名,行诬陷攻击之实》、《从〈张掖史话〉出版,看所谓“教授”的嘴脸》、《霸占农民成果,难逃法制罪责》。在《从〈张掖史话〉出版,看所谓“教授”的嘴脸》文章中写道:“依据地委宣传部和出版社达成的协议,《张掖史话》出版后给每个作者样书两本,但--拿到样书后,擅自把两本改作一本,计贪污作者样书30多本。这位‘教授’原是个‘为名不讲道义,为利不顾廉耻’,甚至用‘过河拆桥’的市侩手法来对待我这个拚命为他工作、为他挨批评、为他担恶名的傻瓜蛋的伪君子”;“你贪污作者的30多本书还不够,连感谢领导支持的200元也贪污了,先生你的道德品行也‘太高尚’了”。在《霸占农民成果,难逃法制罪责》的文中写道:“从借阅到掠夺霸占”;“这位教授不干人事,不说人话”;“-先生没有中-狼的雅号,但从出版《张掖史话》、霸占家民《仙姑宝卷》、借领导支持出版《张掖史略》,一而再、再而三地诽谤、攻击我的言论行动看,比中-狼还要凶狠毒恶十倍”。在《假学术讨论之名,行诬陷攻击之实》文中写道:“这对--来说可能有些惨,但对张掖学术界倒是件好事,它再次说明这样一个真理:‘闪光的并不就是金子’,今后还有哪个江湖术士,想用‘教授’、‘专家’或‘作家的名义,欺世盗名,骗人、骗钱、骗物,可能就不会那么得手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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