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资产减值标准有哪些重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42:40 414 人看过

1、2006年2月,财政部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主要规范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理。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减值迹象的判断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企业是否必须在会计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是否存在资产减值迹象。从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两个方面给出了八个评价标准。强调只要存在一个或多个减值因素,就应当估计资产减值的主要因素可收回金额,然后通过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金额相比较确定减值损失。二是明确无减值迹象的,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确认减值损失。第二,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更加详细。新准则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确定可收回金额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准则为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很难独立产生现金流。因此,很难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企业难以计量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确定一个资产组的核心是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能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当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根据新准则,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将商誉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才能确定是否确认减值损失。(5)计提减值损失转回的准备。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减值准则仍与我国现行的制度和准则相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的减值。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的减值按其他准则规定。二是新准则中三项特殊资产减值的确认和处理。企业难以估计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确定,以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组并可合理、一致地分配给该资产组的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组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总部资产减值的认定和处理总部资产包括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和企业集团或事业部的其他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点是难以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中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3)商誉减值的确认和处理。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这里的“账面价值”包括总部资产和分摊的商誉。损失金额按下列顺序分摊,以冲减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资产的账面价值:首先冲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按商誉以外其他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摊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按比例冲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的扣除,作为单项资产(含商誉)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每项资产扣除后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下列三者中的最高值: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能够确定)、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能够确定)和零。因此,不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摊。第三,新准则对资产减值不能转回的规定分析本准则对这一条款的修改主要是针对我国会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客观要求。具体原因:(1)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过于分散和粗糙。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经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前期预提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全部或部分转回,以达到控制收益的目的。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层粉饰财务报表的可能性,减少利用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和粉饰财务报表的空间,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2)根据中国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被审计单位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是否存在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经减少的迹象,如有迹象,被审计单位必须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在上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数发生变化时,才能冲减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可见,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能够转回,取决于会计人员判断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用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金额是否发生了变化,这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能力。从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来看,很难达到这一要求。如果允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很容易增加操纵损益的可能性。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这缩小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也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更符合我国国情。(3)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客观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新准则中减值损失会计处理的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处理上大致分为3种类型:一是减值准备作为管理费用处理。这主要使用在存货跌价准备上,跌价部分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贷:存货跌价准备。二是减值准备作为投资损失处理。这主要是针对因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如短期投资减值,借: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属长期投资减值,借:投资收益,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三是减值准备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主要用在有形或无形的长期资产上。计提时,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今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即无论何种资产发生减值,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
    2023-06-20
    384人看过
  • 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执行要点
    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几个要点(一)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认定如何确定一项资产或者资产组是否发生了减值,该准则给出了七条认定标准,包括资产的市价跌幅明显高于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等。如果企业的资产存在上述减值迹象,则应按照准则的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反之不用。此外,新准则还改变并明确了资产减值迹象的认定时间。原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定期或至少每年度终了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负债表日的规定说明了企业只要对外报送会计报表(不仅仅是年报,还包括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半年报),就应该按照准则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计提减值损失,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年底一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现象。这一规定有利于投资者根据季报、半年报判断上市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二
    2023-06-01
    122人看过
  • 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
    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1、规章制度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2、《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规定不完善;3、过度干预影响日常交易;4、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和资产概念区分不清。我国公司法中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哪些?(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2023-08-07
    152人看过
  • 新准则下总部资产减值的核算
    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②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
    2023-04-24
    136人看过
  •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比较有什么不同
    一、新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变化新准则较之财政部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减值范围不同在新准则中规定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初步建立了资产减值的理念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对资产减值作了较详细的规定,适用的资产范围主要是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的减值规定由相应的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规定。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不同新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当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且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新准则在减值测试的时点上明确了资产负债表日,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上市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
    2023-04-29
    245人看过
  • 新手买房要谨慎哪些问题,买房三大保值标准又是什么
    对于大部分中国人而言,房产可能是这辈子最大的消费品。很多人买房前会看大量的小区楼盘,仔细斟酌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离父母近不近、是不是教育地产、交通方便与否、户型装修是否实用等等。从消费品的角度而言,这些因素很实在,也都应该考虑在内。1、谨防低价房陷阱随着楼市销售旺季到来,楼市出现了一批低价或者是特价房源。其实市面上有一些房子先天就存在硬伤,所以其定价往往比周边同地段的房价要低。面对较大优惠折扣时,购房者要多留心。对楼层、朝向、户型、通风、采光等方面“先天不足”的房子,购房者要综合衡量、慎重选择,在选房的过程中多看,多比较,在验房时仔细检查住宅设备、设施,降低购房风险。另外,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厉调控,不可否认一些项目资金情况出现了问题,这时候买低价房需要注意项目是否有烂尾风险。但是否会烂尾,一般购房者不易辨别,不妨请教专业人士,或者查一下开发商的前身,其之前开发的房子是否存在重大的问题。2、买房
    2023-05-04
    79人看过
  • 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
    2023-04-29
    308人看过
  • 房产证有哪些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一、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023-12-05
    333人看过
  • 集资房有哪些产权问题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一、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离婚怎么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法院不会判决房子归谁
    2023-03-13
    423人看过
  • 关于财产刑的减轻处罚标准问题
    1、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行法定原则。具体说,对于犯罪的处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2、由此可见,对于被告人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其财产刑是否也应当减轻处罚。笔者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只要刑法针对某个罪名的规定设置了财产刑,财产刑就属于该罪的法定刑范畴,因此,主刑和财产刑也同样适用减轻处罚,这也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3、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考虑到主刑和财产刑的刑罚量刑变化,同时也反映了刑罚的轻重程度。由此可见,减轻处罚不仅包含主刑刑罚量的减少,同样包含财产刑刑罚量的减少,这也符合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我国
    2023-04-05
    276人看过
  • 申请车损减值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何申请车损减值鉴定车损减值属于财产损失之一种,从目前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来看,车损减值不属于理赔范围。当事人提起车损减值,应当委托由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做车损减值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二、申请车损减值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受损车辆的
    2023-03-15
    419人看过
  • 重大立功减刑标准有哪些
    行为人在服刑期间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减刑刑期的限制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
    2023-08-01
    342人看过
  •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实务处理
    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是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账务处理:(1)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2)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抵债资产、损余物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4)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
    2023-04-24
    126人看过
  • 知识产权审判中有哪些重要的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审判中有哪些重要的法律问题同时,要加强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专利案件的突出特点是技术性强。技术问题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包括技术事实,二是积极探索和发挥技术侦查员的作用,建立技术侦查员制度的目的是解决专利等技术案件中技术事实难以查明的问题,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利授权确认行政案件的具体问题(3)适用不同版本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国的专利法自实施以来已经修改了三次。相应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经过多次修改,有多个版本。目前,可采用的审查准则主要是1993年、2001年、2006年和2010年版本。由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对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影响很大,因此有些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可能经历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一次甚至几次修改。专利授权确认行政案件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如何监督专
    2023-05-07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减资的程序有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董事会没有此项权利。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同时公司减资后的
    • 重大资产重组的减值测试报告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资产重组的意义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 公司要减资通常有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公司减资通常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二是关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一、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董事会没有此项权利。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 资产重组重大事项有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在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业务的升级。
    • 我国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哪些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9
      (1)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a.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b.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c.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