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酸奶过期几天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6 07:12:30 386 人看过

一、在超市买酸奶过期几天了怎么办

若是购买到过期的酸奶可以要求超市进行赔偿,若是超市拒绝赔偿,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以及协会

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组织

1.消费者组织

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运动发展的产物,是消费者行使结社权的结果。消费者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它是一种社会团体,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2.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有七项职能,即: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国家方面

我国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和机构不断完善,销售和服务单位尊重消费者的意识也在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

消费者方

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对一些重要的投诉,消费者协会还将会派人进行调查、解决,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向消费者作一定的解释工作。消费者的投诉都要以文字材料为准,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购买地点或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的地址和名称,或注明是无生产单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关票据的复印件;同时,把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同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交涉的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协会同意时,不要邮寄票证、原始单据及实物,以防遗失。

生产者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起点和归宿。有了消费才会有市场,有了市场才能去组织生产,才会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消费者是生产者的衣食父母,没有消费者的货币投票,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就失去意义,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也就不复存在。从这个角度看,消费者与生产者有共同的需要和利益。

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的一部分,生产者不是生活在另一个孤立的世界里,制造家用电器的也希望在市场上能购买到称心如意的鞋帽,制造鞋帽的到饭店里用餐,也盼望受到热情周到的接待。生产者如何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呢?

1、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方式是经常发生变化的,企业要时刻面向市场。消费群体的需求,构成了市场的需求;适应市场需求,就是要不断向市场推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不是产品没有市场,而是市场上缺乏适销对路的产品。没有疲软的消费,只有疲软的商品。中国不是没有市场,而是有效供给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开发。市场上出现的供过于求,是相对于产品的现行价格、品种而言的。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在消费方式方面的变化满足消费水平提高后的需求甚至是潜在的消费需求,这样就可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从消费人群、消费空间来说,我们不能只看到城镇居民的需求,要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占我国人口72%的农民消费者,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不能只是把适合城市消费者的产品送到农村去,要注意适应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需求结构的变化,使产品设计和功能定位符合农民的需要和购买力水平,并切实加强农村营销和售后服务工作。

2、保护消费者权益,最主要的是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问题。广大企业对来自消费者和用户的投诉、监督部门的执法监督以及来自市场反馈的信息要非常重视,认真分析这些信息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售后服务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对产品满意的程度和企业的信誉。许多企业建立起完善、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充实计算机用户档案管理和维修网点,配备车辆、通讯手段和维修设备等硬件,加强维修网点规章制度等软件方面管理,使许多消费品维修难的问题得到缓解。

满足消费需求企业经营管理念的变化

发展阶段产品质量与用户需求的关系经营观念

以生产为中心产品发展<消费需求企业主导,生产什么就卖什么

以产品为中心产品质量=消费需求保证质量符合标准,加强推销

以用户为中心产品质量>消费需求用户至上,让消费者满意

3、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名优产品,减少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假冒伪劣产品和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品牌的三无产品成本低、质量差,但由于销售价格一般比较低等原因,往往误导一些消费者,而这些产品往往存在着影响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隐患。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名牌产品、优质产品,宣传我国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品牌知名度高、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名优产品,购买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质量可靠的产品,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对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调查取证,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采取防范措施。对于假冒严重的产品,企业要设立打假队伍,协同执法部门深入打假。

4、时刻想到自己也是消费者,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生产者要牢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重点是提高质量,同时也是保护自身的利益。要在职工中持久地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格内部质量管理,使每一个职工都理解为什么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什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需要,从自己做起,做好本职工作。每一道工序都要严格质量控制,做到下道工序满意。经过层层严把质量关,出厂产品要百分之百合格,最终做到消费者满意。要把消费者满意和满意程度作为企业产品质量的最高标准。

部门方面

建立规范有序的商品流通、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无论从主观愿望还是从客观现实的要求来讲,都是商品流通部门要长期追求的目标。

1、通过对商品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品市场呈现买方市场特征的情况下,作为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零售企业,必须将保护消费者利益置于首位,树立消费者第一、商品与服务质量第一的思想,经常虚心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的意见,不断检查和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同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流通企业及时解决与消费者的纠纷。例如,有的国有流通企业明确规定,商品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赔可不赔的以赔为主,一时分不清责任的以企业为主,从而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2、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商品质量检查,实行舆论监督。每个商品流通企业在进货时都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凡是有可能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商品不允许进入流通领域,尤其是不能进入大中城市大中型零售商店的柜台。对不合格的和假冒伪劣商品,除了公开曝光以外,同时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如退货、停止进货、停止经营该类商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还公开销毁,以确保消费者利益。

3、开展清柜台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净化零售市场。这项活动旨在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流通秩序,涉及全国成百上千家大中型零售商店,范围广、影响大。其内容已不仅仅是防假、打假,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更重要的是已成为树立流通企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创建行业文明新风的民心工程。

4、工商联手,开拓市场,实施名牌战略,引导消费。在商品流通领域,除了通过不断地打击与清除假冒伪劣商品来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外,还应当从正面宣传和推广入手,推广介绍名优产品,尤其是国产名优品牌,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这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5、实行先行负责制。实行不满意就退货,以及部分商品实行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制度以及联清、联退、联换、联修和联合经营,不仅国有商业信誉增强,服务质量提高,而且实实在在地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把保护消费者利益落到了实处。

6、规范大中型零售商店的经营行为。大中城市的大中型零售商店,尤其是国有商店,以其特有地位,一直是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的重点。有的国有大中型零售商店出租柜台,部分租赁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但失于管理、监督,而且还损害了国有企业的信誉。只有禁止大中型国有商业企业向生产企业、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严格规范引厂进店等联营、联销形式,才能堵住利用国有商业的窗口坑害消费者利益的渠道,维护国有商店的信誉。大中型商店是商品流通领域的一个重要阵地,一定要高度珍惜,还要经营好,利用好。大商场不能只是充当物业管理者,而要扮演实实在在的商品经营者,名牌信誉的创造者,优秀管理经验的输出者。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超市里买了过期的奶怎么解决
    一、超市里买了过期的奶怎么解决超市卖过期的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
    2023-04-24
    136人看过
  • 超市出售过期酸奶,应该如何赔偿消费者?
    超市卖过期酸奶的赔偿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超市食品变质怎么赔偿在超市买到变质商品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2023-07-03
    455人看过
  • 超市里面买到过期牛奶怎么投诉
    在超市买的酸牛奶在保持期内变质,如果超市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变质的酸牛奶,给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造成伤害,则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无良商店卖过期牛奶新泰市民陈先生从商店购买了两袋冷藏鲜牛奶,然而孩子喝完后,竟然上吐下泻了一晚上。原来是商店经营者故意将牛奶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抹掉,用过期牛奶以次充好。22日,新泰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消费维权热线,告诉记者,19日,他在小区附近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两袋冷藏鲜牛奶。我一直买袋装的牛奶,虽然保质期短,但是即时生产的,所以比较放心。陈先生说,没想到当天晚上,3岁的儿子
    2023-08-13
    127人看过
  • 购买完发现酸奶过期,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近日,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酸奶,结账时突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遭拒后诉至法院,最终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超市赔偿400元结案。买到过期食品该如何维权呢?如果在购买商品时发现存在食品过期等安全问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2023-05-07
    181人看过
  • 超市购买“娃哈哈爽歪歪”酸奶引发不适
    近日,消费者任某在超市购买了酸奶饮料,外孙女喝下后却产生恶心、呕吐等症状,遂与超市方面发生争执,经工商部门调解后和解。日前,任某在中山门华润万家一号路店购买了娃哈哈爽歪歪酸奶,外孙女饮用后出现呕吐、恶心等症状,任某认为是因酸奶质量问题导致外孙女出现不良反应,便找到超市,在得不到满意答复后与超市方面发生争执。工商所调解人员及时通知酸奶厂家负责人来到现场,在消费者、经营者、供货方三方的共同确认下,确定其中一瓶爽歪歪酸奶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调解员对三方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当事人在赔偿差距非常大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将得到两箱酸奶作为赔偿,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23-06-06
    112人看过
  • 销售过期酸奶如何处罚
    一、销售过期酸奶如何处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经营病死、
    2023-06-11
    318人看过
  •  超市应对变质酸奶的赔偿问题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消费者在发现超市销售的酸奶已经变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向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标价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是,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将会被认定为为一千元。不过,如果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那么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进行了以下的改写:1.如果在超市明知酸奶已经变质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那么消费者不仅能够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标价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将会被认定为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超 市 变 质 酸 奶 赔 偿 标 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在超市购买到变质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2023-09-30
    352人看过
  • 买包酸奶收四倍钱乐购超市拒绝五倍赔偿
    国家发改委26日通报批评个别超市部分门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许多顾客在超市购物后都忍不住对照发票多看上两眼,确保自己不会被暗算,然而家住四方的侯先生在青岛乐购购物时竟真的中招了。购买了一包价值8.4元的棒装酸奶,结账时竟然收了他33.6元。一包酸奶收了四倍的钱一包酸奶竟然收了我四倍的钱,一共买了不到58元的商品,就多收了我25.2元。昨日侯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称,1月29日下午他和女儿去人民路269号的乐购青岛人民路店购物,由于近期报纸一直报道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部分门店存在价格欺诈的新闻,所以在结账的时候侯先生特意核对了一下小票。这一核对,可不得了,原价8.4元的棒装酸奶竟然被收了33.6元,整整多收了三倍的钱。侯先生告诉记者,他回到收银台,本想收银员能立即退还多收的钱
    2023-06-07
    410人看过
  • 酸奶变质了喝了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酸奶变质了喝了,如果身体出现不舒服的症状应当及时就医,然后可以就该酸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与商家反映,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等机构投诉或举报。一、酸奶变质了喝了怎么办酸奶变质了喝了,可能会拉肚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看病诊疗;同时,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解决途径具体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食品变质最低1000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食品变质最低1000赔偿的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当中规定,如果食品安
    2022-07-25
    380人看过
  • 一桶酸奶两个签超市收银咋结算
    超市里一件商品有两个条形码、标签价与条形码价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不胜其烦。对此,山东蓬莱市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不仅要检查购物小票物品与实物是否一致,更要看清商品的价格是否存在问题。蓬莱市民王女士日前在超市看到货架上某名牌益生菌、净含量1.25kg的桶装酸牛奶,标着特价9.6元,遂选购一桶。到超市出口结算时,小票上打出的价格为10.9元,王女士提出异议,销售员解释说,这是原来的标签,没有及时更换。王女士认为超市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与商家理论,最后商家同意按照9.6元的价格结算。无独有偶,消费者张女士9月10日在超市购买两包口香糖,标价为每包2.5元,结算时,小票打出的价格为每包3.6元。张女士对价格提出质疑,超市销售员说,出现价格不一致的原因是,原来此处摆放的物品更换了,这是原来的商品的标价。经过张女士据理力争,超市按照标价结算了消费者的货款。对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
    2023-06-07
    353人看过
  • 自制酸奶存在隐患
    酷暑到来,发酵酸奶美味健康却不便宜,于是自制酸奶渐渐成为年轻人追求的一种时尚。将纯牛奶与喝剩的发酵酸奶相混合后置于烈日下晒四五个小时,便可得到与超市所卖酸奶相同的效果。四川省西充县槐树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好玩,自制酸奶其实并不健康安全,无法与超市所卖酸奶相等同。首先,超市酸奶是经过严格的消毒工艺,内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细菌,而自制酸奶制作过程都较为粗糙,容易附带病菌。其次,超市所卖酸奶都是在稳定的高温状态下发酵而成,而自制酸奶受天气影响大,受热不均匀。再次,超市酸奶都标明在保质期内食用,而自制酸奶食用后必须剩一些做引子,以便下次使用,如此反复使用,对身体必定有害。
    2023-06-07
    239人看过
  • 超市过期牛奶怎么网上举报维权
    一、超市过期牛奶怎么网上举报维权国家有很严明的食品安全的规定,过期食品也是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超市严禁出售过期食品,保质期不等于最后可食用时间,在保质期过后,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如冷冻食品过期后,致病菌可能没有超标,煮后吃下去也没有造成不良反应,但由于存放时间太长,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任何商家以及超市都严禁销售过期产品。如遇到类似情况,市民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应妥善保管好购买的食品或药品以及票据做为调查依据,如果反映情况属实,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商家进行处罚。二、销售过期商品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
    2023-06-19
    252人看过
  • 超市里买到了过期牛奶超市却说这里面有猫腻
    超市里购买到了过期牛奶本来就够郁闷的,不料还被超市方怀疑动了手脚。遇到这样的事情,估计每个消费者都会气上加气。新昌消费者吕女士说起自己最近的遭遇就窝了一肚子的火,她觉得这样的超市实在太不负责了,也太野蛮了。前几天,消费者吕女士在新昌一家超市购买了2瓶价格为19.6元的银鹭花生牛奶。回家后,吕女士无意中发现牛奶已经超过保质期。超市怎么能销售这样的过期食品呢?于是,吕女士拿着牛奶找到超市讨说法。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超市工作人员却产生了怀疑,声称自己货架上销售的同款牛奶生产日期都是2012年12月份的,而吕女士手中持有的两瓶牛奶生产日期则是2011年10月,我怀疑这两瓶牛奶不是我们超市销售的。吕女士则坚持自己的牛奶就是这家超市里购买的,超市方面的意思就是我们故意找茬,这样的态度我无法接受,我要求赔偿5000元。双方协调不成,于是向消保委求助。新昌县消保委城东办事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事情展开了调
    2023-06-07
    286人看过
  • 奶奶不在了,有几天丧假
    一、奶奶死了有多少天丧假爷爷奶奶属于直系亲属,但其去世,国家规定暂无丧假。民事法中所指直系亲属和享有丧假的直系亲属是不同概念,在各地区的丧假规定中都有做解释。1、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据路程远近,企业还应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工资。(各地方政策也有相关规定,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2、爷爷、奶奶是直系亲属,但依据国家对于丧假的规定不在使用丧假的范围。3、非直系亲属的界定就比较模糊了,目前依据不同的司法条例对于直系亲属的范围界定是不尽相同的,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直系亲属不仅
    2023-04-0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