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0 11:18:21 290 人看过

一、新疆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新疆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如下: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二、工伤待遇官司打多久

工伤待遇官司打三到六个月,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的手续如下所示:

1.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

2.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5.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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