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03:36 144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1、概念: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无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受交易限制;

2、主体:机关、军事、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其他;3、内容及限制: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有限制的处分权;

4、划拨土地的转让:受让者补办出让;转让方缴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保留划拨;

5、划拨土地的出租:单独出租的,需办理出让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并交土地收益;

6、划拨土地的抵押:报政府批准,出让金金额;

7、作价出资或入股:不得直接投资,需办理出让;但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依法批准的除外;

8、国企改革的划拨土地的处置:保留划拨(不超过5年);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

9、优惠住房的,不进市场的保留划拨;

10、划拨土地的收回:公益事业、旧城改造等,给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中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期限规定
    中国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七十年、五十年、四十年等等。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房屋并没有使用时间限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时间限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24-04-21
    32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用于国有土地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保、供电、通信、燃气、道路桥梁、消防安全等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划拨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要依法报批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依法处理。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
    2023-08-18
    13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用是: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国有土地证过户费用到底需要多少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
    2023-08-06
    346人看过
  •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什么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2024-05-10
    6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收回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收回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如果因为正当情况需要回收的,是国家是有权回收的。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安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二、可以回收的情况1、首先明白,任何出让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你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就像是房东与房客,只不过你这个房客的租期比较长,其中住宅70年(部分地区5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2、看你的问题,你的土地是出让的,因为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只有事关国家民生建设的重大项目才会有偿收回,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安置。3、如果你的土地长期闲置,无建筑物,国家是有权收回的,并且可以无偿收回。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6-03
    4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续期
    一、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年限的意思是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得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续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续期方式要看土地的具体用途:1.居住用地土地年限到期了如何处理法律尚未明确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所谓自动续期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起续期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延长。2.非居住用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
    2023-05-20
    42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什么手续?注意事项有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注意事项有什么?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5、
    2023-06-03
    462人看过
  • 农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申请延期吗?
    农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申请延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
    2023-06-22
    230人看过
  • 30年的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到期
    70年产权到期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4-30
    43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
    2022-07-04
    21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摘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70年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啥区别?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民法典》(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
    2023-12-01
    8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如下: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为:1.申
    2023-06-04
    215人看过
  • 到2035年土地使用权到期
    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了应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不管是4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
    2023-07-29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综合用地有什么注意点
    1、使用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民法典》(2021.1.1生效)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
    2024-01-18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是指国家将土地的使用权在规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交付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的行为。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在进行出让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
    • 土地使用证能转让吗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如果你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你原土地使用权年限内进行转让,但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持有土地使用证或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3)交清地价款或有关的税费;(4)除地价款和上缴的税、费外,在该幅土地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应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另外,土地使用权受让方需具备实际的
    • 需要注意什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手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5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
    • 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