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银行转账怎么确定管辖权
民间借贷如果有签订合同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没有签订合同的,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地在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条时间没到能找对方还钱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还款日期没有到期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若能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是可以的,但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还没有违约,不宜马上向法院起诉,此时提起诉讼,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因为,借条上的还款日期是债权人认可的日期,属于双方的约定,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提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主张属于违约行为。法律不会支持!
债权人应当在债务到期后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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