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42:59 57 人看过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怎样的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罚金的适用对象是怎样的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
    2023-04-07
    50人看过
  • 收条有哪些适用场合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收条与借条、欠条,其实还是有较多不同的。因此在借钱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不要写收条,写成借条或借款协议比较好。而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收条在诉讼中只有经过了双方的质证之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什么叫收条无效?收条存在下列情
    2023-08-15
    351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一、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哪些1、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罪的犯罪分子等。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
    2023-05-03
    260人看过
  • 法律适用没收财产有什么规定
    法律中规定适用没收财产的范围:1、危害国家安全罪。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侵犯财产罪。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贪污贿赂罪。一、服刑人员能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不可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等等。二、刑事案件包括哪些犯罪一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会包括以下的10大类。例如: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023-03-31
    221人看过
  • 如何适用没收财产刑罚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正确适用该刑罚,对于惩戒、教育犯罪,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从当前审判实践看,在适用没收财产刑中存在一些问题: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比例较小;适用的范围小,类型少。新刑法中没收财产刑的条款比例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加,但在审判实践中,真正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案件类型却很少;一些审判人员忽视了没收财产刑在重大经济犯罪中的适用;适用没收财产刑不当,如对那些情节一般、数额较大的盗窃案适用了没收财产。有些没收的财产实际是应追缴的赃物,而不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适用没收财产刑单一。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在使用没收财产刑时,往往只没收部分金钱,而对用非法所得建造的房屋、购置的高档家具却很少适用没收。因此,审判人员要正确把握适用没收财产刑罚,应树立“主刑”和“
    2023-06-14
    135人看过
  • 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一、犯罪财产会被没收吗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
    2023-03-05
    418人看过
  • 没收财产刑的财产是哪些?
    没收财产刑的财产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1、不包括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因为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2、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论我国刑法应废除没收财产刑的原因关键词:没收财产刑废除原因内容提要:没收财产刑作为一种古老的刑法典中废除了没收财产刑这种刑罚方法。笔者认为没收财产刑是一种没落的不符合刑罚理念的刑罚种类,我国刑法中应废除这一刑罚,本文分析了我国刑法应废除没收财产刑的刑罚学原因。没收财产刑从繁荣走向没落,期间几经波折,但是从现在刑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没收财产刑的废除是必然的,正如所有的事务都有其变化发展的历程一样,刑罚做为社会的产物也有其变化发展的历程,刑罚的发展变化应该与这个时代所主导的刑罚理念和刑罚精神相适应,否则这种刑罚方法就是一种落后的野蛮的刑罚方法。目前我国刑法中
    2023-08-14
    372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适用哪些条件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二、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有哪些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
    2023-06-29
    143人看过
  • 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适用于哪些犯罪
    一、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也就是说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二、没收财产适用于哪些犯罪根据规定,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
    2023-06-26
    120人看过
  • 没收财产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对其适用范围和执行都有严格的规定,那么没收财产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财产被没收后,原来的债务怎么办,能否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没收财产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没收财产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侵犯财产罪。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贪污贿赂罪。以上这五类罪,尤其是第二类,涉及经济犯罪,行为严重的,基本都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方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些犯罪分子没收财产,并不是其家庭所有的东西都予以没收,而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全部财产,其家人的个人财产以及共有财产中属于其家人的部分应当不能没收,还应当给犯罪分子和家人留下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能否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2023-04-28
    242人看过
  •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
    2023-07-23
    199人看过
  • 法律规定没收财产适用的犯罪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
    没收财产刑与罚金刑的不同点在于:1.适用对象: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为严重的其它刑事犯罪。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它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一、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什么三没收财产(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
    2023-06-20
    88人看过
  • 有哪些不适用死刑的条件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如下: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判死刑的罪名如下:1、放火罪;2、破坏交通工具罪;3、劫持航空器罪;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6、生产、销售假药罪;7、故意杀人罪;8、故意伤害罪;9、强奸罪;10、绑架罪;11、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死刑孕妇是生完再判吗死刑孕妇生完通常不会再判。1、孕妇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2、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犯罪不适用判死刑的人如下: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
    2023-06-23
    74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二、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2023-03-20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具体适用方式有哪些具体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属于一种财产刑,也是我国刑罚的附加刑中最重的一种。 刑法总则第三章第八节对没收财产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在刑法分则中,又对适用没收财产刑的具体犯罪作了规定。 刑法分则规定有没收财产的条文共50余个,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对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
    •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以及刑法分则规定没收财产的条文有哪几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刑法分则规定有没收财产的条文共50余个,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对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严重的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对某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 没收财产执行法规有哪些适用对象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3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组织强迫他人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不仅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的应有惩罚,也是对继续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的必要剥夺。
    • 夫妻财产约定适用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3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
    • 没收财产有哪些适用对,法律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9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