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4:43:00 145 人看过

高层商业大厦幕墙外装饰工程中的合同纠纷案例。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根据1997年公开招标的单价施工合同,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原告以工程结算价款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文章提到了原告与大厦主体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配合协议,约定配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如果工业园起诉原告,可以申请追加三位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关于滞纳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判决。

根据提供的信息,该工程为一栋高层商业大厦的幕墙外装饰工程,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原、被告双方于1997年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单价施工合同,中标单价为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实计。原告与该大厦主体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配合协议,约定配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以工程结算价款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工业园真的起诉我本人,则向法院申请追加三位股东(即签名的那三位股东,如果你是其中的一个,就追加另两位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公司在使用的,最终应认定公司承担支付租金义务。关于滞纳金这块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判决。

工业园合同纠纷案例

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及解决策略

在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中,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转包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接着,我们会详细分析该案例中的纠纷点,包括转包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工程质量问题、支付款项等方面。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导致纠纷的原因和各方的权益诉求。在解决策略上,我们将提出合理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方案,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此外,我们还将探讨防范类似纠纷的措施,包括合同条款的明确、监督机制的完善等。通过综合分析和解决策略,我们可以为类似的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了解到了该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和各方的权益诉求。在解决策略上,我们将提出合理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方案,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将探讨防范类似纠纷的措施,为类似的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案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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