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贸中心曾为一客户安装“御康”牌洁身器,并负责售后服务。后客户家中失火,洁身器被烧毁。经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对起火残留物进行鉴定,结论为洁身器内的疑点为二次熔痕,因此,可以断定洁身器为二次起火点。2001年11月29日,某区消防监督处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上述火灾系厕所内坐便器上的洁身器加热棒干烧所致。某科贸中心认为该错误的认定结论导致其在因上述火灾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败诉,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名誉亦受到侵害,故请求法院撤销上述《火灾原因认定书》。
该案一、二审法院认为,火灾原因认定是一种专业技术鉴定,不具有行政决定的效力。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诉讼,不属于沈阳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首要条件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消防机构所作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不是运用组织、领导、计划、协调、监督等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的过程,而是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对火灾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技术鉴定,以科学认定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的专业技术鉴定活动。因此,该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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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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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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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原因鉴定不服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首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申请复议范围,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认定,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重新鉴定或者认定为最终鉴定或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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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鉴定结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鉴定结论是指经委托或指派,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一定的客体进行检验、分析、测试、鉴别后作出的科学结论。在行政诉讼中,比较常见的鉴定结论有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作为行政诉讼证据的鉴定结论,可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请求法定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可以是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把某些专门性的问题交给有关的鉴定机关鉴定后作出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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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规章过错只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起诉讼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1行政法规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在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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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不服能不能申请复议或者申诉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根据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的通知》精神,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28条第3项也明确规定,对公安机关在处理火灾事故案件中作出的鉴定结论等不服的,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依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31条的规定,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