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9:42:22 364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

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2.《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有时效期吗

工程款有时效期,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是: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转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一、是否可以转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可以转让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什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
    2023-04-20
    284人看过
  • 承包人可以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11年6月8日,甲公司作为承包方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年2月1日,乙公司欲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向丙银行申请贷款,甲公司向丙银行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工程款范围内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优先受偿权)。之后乙公司获得贷款,并办理了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因工程款纠纷,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余款,并在其承建工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丙银行认为甲公司已经承诺放弃优先受偿权,其不应再享有该权利。【分歧】甲公司承诺放弃优先受偿权是否有效?一种观点认为,甲公司承诺放弃优先受偿权,系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私法自治的原则,是有效的。甲公司承诺放弃该权利,后又主张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且会对丙银行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另一种观点认为,优先受偿权系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优先受偿权,保护的不仅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还有效保护工人工资和材料商的货款,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
    2023-04-23
    455人看过
  • 未批先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与“未批先建”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旧《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前两款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新
    2023-02-18
    441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2024-05-06
    330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并非必须诉诸于诉讼途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承包商的一种由法定义务所决定的优先权。承包商有权自主行使这一权益,或者通过与发包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同时,他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承包商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既可以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适时提出,而无论哪种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括什么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
    2024-04-20
    387人看过
  •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律师补充: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
    2023-05-06
    306人看过
  • 清算优先权有法律依据吗
    一、清算优先权有法律依据吗优先清算权是指在目标企业清算或结束业务时,具有的优先于其他普通股股东获得分配的权利。典型的优先清算权分为3种,即无参与权的优先股、有充分参与权的优先股和附上限的优先股参与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种类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以下四类:(一)担保物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而成立的优先权;(二)破产费用优先权,它是基于公有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而成立的优先权;(三)劳动债权优
    2023-06-06
    278人看过
  •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律程序
    (1)提醒程序。这是承包商行使建设项目优先权的第一个也是必要的程序。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一般认为,合理的期限应在两个月以上。承包人未办理催告手续的,不得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2)协议折扣和申请拍卖程序。发包人通过催交程序仍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并用折价所得偿还工程价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并用拍卖所得偿还工程价款。拍卖应当依照拍卖法和有关规定进行。(3)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不得折价或者拍卖。所谓“不打折、不拍卖”,是指项目有特殊用途,不适合卖给第三方。如公路、桥涵、政府办公楼、学校教学楼等,但这些建设项目虽然不应打折、拍卖,但如果这些项目能够经营并取得经济效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优先偿还建设项目资金营业收入。比如高速公路收费。
    2023-05-07
    4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工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3、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也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7
    2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起诉流程如何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5、缴纳诉讼费用。6、法院出具收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0
    183人看过
  • 程价款中优先受偿权法律问答
    1、施工企业主张优先受偿权,应履行哪些程序?(1)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履行催告义务;(2)催告时,必须给予合理的期间,该期间一般以56天为宜;(3)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承包人可以协商将建设工程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4)申请拍卖时,必须明确优先受偿的请求;(5)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六个月内行使;(6)主张优先受偿权既可以在审理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7)即使建设工程被司法查封、冻结,承包人仍然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2、分包工程承包人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1)优先权的主体应是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直接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以及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签订合同的分包人;(2)单独与总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人、转包人、再分包人以及勘察人、设计人等不享有优先受偿权。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管辖为仲裁,仲裁机构能否直接裁决优先受偿权
    2023-04-16
    42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转让有效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一般是不可以转让的。其观点是该权利专属于承包人,因此不能进行转让;以及该权利是对建筑工人的特殊保护,转让该权利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一、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二、工程款拖欠如何维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
    2023-04-10
    161人看过
  • 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是谁呢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4-28
    477人看过
  • 承包人如何对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法律咨询: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什么?律师回复:1。建设项目可以打折拍卖;2。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3。工程已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4。项目付款金额已确定;5。承包商已向业主支付了合理的通知期(通常不少于三个月);6。排除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不足六个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群防群治体系。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
    2023-05-07
    8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有建设工程款用50% 的优先受偿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9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办理或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等条件。 风险提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
    •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1、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50%以上)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4、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
    •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6
      律师解答 股权质权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
    • 建设工程价款受偿优先的程序是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3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