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52:38 233 人看过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3条的规定,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注:所谓“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以上,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应当注意,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
    2023-06-03
    194人看过
  •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二、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
    2023-02-06
    162人看过
  • 怎样贪污才构成犯罪?
    一、基本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以公共财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贪污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贪污行为,无论贪污数额的大小就成立既遂的犯罪。二、注意问题(一)国家工作人员依照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正有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
    2023-06-11
    275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多少钱构成贪污罪?
    1、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实施额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了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2、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
    2023-06-23
    351人看过
  • 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将自己主管、
    2023-03-11
    98人看过
  •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4、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8-18
    445人看过
  • 虚报支出构成贪污罪吗
    可能构成贪污罪,具体看情节。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023-06-03
    123人看过
  • 多少钱才能构成贪污罪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1、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下,但是出现了情况之一的: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者社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人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要财物的。一、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二、个人受贿罪立案标准(一)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
    2023-03-07
    90人看过
  • 研究贪污罪的构成原理
    贪污罪构成因素是: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贪污罪应该怎么认定,构成贪污罪的如何量刑贪污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2023-07-03
    343人看过
  •  德州贪污罪刑事构成要素概述
    本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唯一实施者为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2023-12-08
    474人看过
  • 贪污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贪污罪的定义是怎样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公共财产是指:(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的财产。此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职范围内的权利和地位所形
    2023-02-27
    163人看过
  • 贪污罪共犯的构成要件和规定详细解读
    贪污罪共犯包括: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特定身份者。贪污罪共犯的量刑原则贪污罪共犯的量刑原则盖源于以下理论:首先,狭义的共犯从属于正犯的程度,主要有四种形式,即最小限度从属形式、限制从属形式、极端从属形式和最极端从属形式。世界各国大多数都采极端从属形式,也就是正犯必须具备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与有责性,共犯始能成立。但由于共犯的参与程度与性质不同,因此,在上述的限度之内,他们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另当别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个别化原则”和“分配主义原则”。据此,贪污罪共犯的量刑也就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其次,贪污罪的共犯相对正犯来说,虽然具有从属的性质,但他们又具备各自
    2023-07-06
    44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怎样构成贪污罪
    一、犯罪嫌疑人怎样构成贪污罪?1、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3、贪污罪的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二、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贪污罪:(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
    2023-06-16
    406人看过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
    2023-04-28
    5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4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也就是说,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
    • 贪污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二、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
    • 贪污罪构成条件是哪些?贪污罪怎样处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贪污罪的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7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贪污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贪污罪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
    • 贪污罪、受贿罪、贪污罪、贪污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中的方面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三罪”主体的区别。“三罪”中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其他两个罪。这些人员虽然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但法律特别规定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员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