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一、撤销权的行使是否仅限于无偿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对于债务人或者受益人存在恶意的有偿行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二、民法典中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分情况行使:1、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
(一)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二)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三)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
-
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53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120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52人看过
-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吗
490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
335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85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一、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
-
撤销权对象有哪些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方式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一、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有哪些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
-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什么,哪些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方式保全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一般认为,可通过债权人的撤销权方式保全的债权须同时是:(1)以财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与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则是什么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因而,原则上是适用“入库规则”的。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为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怎样的,撤销权行使对债务人的效力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依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多方的效力。(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应当将因行使撤销权所收取的财产,加入到作为全体债权的一般担保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中,而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就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向债务人求偿。(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并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无效。(3)对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第三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