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社保部门赔偿模式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5:06 321 人看过

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双份赔偿,还是采取补充补偿模式。社会各界原争议较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实施前,司法界基本统一了观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权利人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不再获得全额工伤保险的赔偿。

综上,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双份赔偿。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保法》使上述观点受到了改变,《社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法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的垫付追偿制度。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社会保险部门依法对对权利人的工伤医疗费不赔偿。

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部分双份赔偿,还是采取补充补偿模式。目前有二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即补充补偿模式。《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于道路、航运、航空、铁路等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或者职工派遣出境工作所发生的工伤,或者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获取伤害赔偿。获得的伤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法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垫付追偿制度,从立法原意考察,该法不支持工伤职工双重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肇事方等相关方赔偿工亡职工近亲属损失超过了工伤保险基金应赔付金额。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补差。

第二种观点,即部分双份赔偿。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统一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案件裁判标准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中规定,均认可了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受害人可获得双份赔偿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答复,是对这一原则的重申。但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法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的垫付追偿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第三人造成工伤应由谁赔偿
    一、第三人造成工伤应由谁赔偿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
    2023-06-16
    417人看过
  • 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向第三方追偿吗
    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向第三方追偿。工伤的鉴定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
    2023-08-12
    85人看过
  • 工伤由第三方造成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所以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追究伤者责任。所以,工伤责任人受伤的仍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发生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023-03-09
    178人看过
  • 第三人造成工伤与民事侵权者有关吗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的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又向侵权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二、工伤事故民事赔偿和赔偿责任工伤事故受害人享有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赔偿请求权,但是,不享有同时向用人单位既要求工伤赔偿又要求民事赔偿的双重赔偿请求权;工伤赔偿请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请求,民事赔偿请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请求;用人单位不同时承担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赔偿责任。三、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
    2023-02-23
    243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与民事赔偿探讨
    作为劳动法理论纷争和现实问题的关注焦点,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关系及其处理的意见分歧由来以久。这些分歧不仅涉及工伤保险和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还涉及受害职工的赔偿请求权问题。各国学理和立法上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处理,大致分为四种模式:一是取代模式,二是选择模式,三是兼得模式,四是补充模式。我国学理上的主要观点有两者兼得双赔说、工伤保险补足说、工伤保险主导说等三种,而国家立法以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均对此问题进行了回避。那么,如何在理论上厘清和辩明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实务上对两者关系和受害职工请求权进行协调和处理?同时,在制度上又是否需要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补足和完善?本文将围绕此三个主要问题展开分析。一、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两者之间不得重复,但得补充(一)兼得双赔说的理论观点和地方立法实践值得商榷兼得双赔说认为,在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工伤事故中,受
    2023-06-09
    455人看过
  • 第三人造成工伤要怎样维权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伤事故中存在第三方责任时,工伤医疗费用方面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关系的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第三人承担。1.关于第三人侵权责任本条所称的第三人,是指除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目前的工伤保险争议中,第三人侵权的情形大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外出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第三方提供的产品
    2023-06-27
    484人看过
  • 探讨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双赔问题
    法律法规对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意外伤害和工伤可以双赔吗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赔偿事宜。同时,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一方面是来自于交通肇事者一方的侵权损害赔偿,一方面来自于工伤保险基金(含受害人单位)的工伤赔偿,此时受害人会存在两个赔偿权利。由于受害人仅基于一次伤害拥有权利,因此,在某些赔偿权利上法律规定是不能叠加的,否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在具
    2023-07-06
    62人看过
  • 对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兼得模式的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规定。解释第十二条又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关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的关系,前一段时间学者们对这两条的理解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应适用兼得模式,有的学者认为适用补充、取代或择一模式。目前,学者们大体承认兼得模式,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对该条作出适用规定,均明确了适用兼得模式。此时旧话重提似乎没必要,但是,笔者综观学者们的理论依据,认为对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采用兼得模式并不合理,在理论
    2023-06-07
    254人看过
  • 第三方造成工伤责任赔偿分配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所以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追究伤者责任。所以,工伤责任人受伤的仍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发生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鉴定为工伤后单位给员工有赔偿吗有赔偿。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义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二、工伤事故第三方该怎么赔偿发生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才能做伤残等级的鉴定;二、如果在事故中,
    2023-06-26
    496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的赔偿是怎样的
    第一:我国法律承认第三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两者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即属不同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为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易言之,即赔偿权利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请求权的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的权利。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职工也可获得双重赔偿。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
    2023-06-26
    173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获赔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工伤案件中的请求权竞合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和民事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基于这两个法律关系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对工伤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023-05-01
    17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第三人侵权能否并行赔付?
    工伤待遇和人身伤害赔偿金,有些是不能重复享受的。比如,医疗费报销。如果有第三人责任的,应当有第三人按责任比例支付。第三者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包括医疗费和工伤保险待遇。当受伤者获得赔偿以后,不应隐瞒,应当将有关费用返还给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医疗保险基金。非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能否获得赔偿非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能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
    2023-07-22
    345人看过
  • 非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能否获得赔偿
    非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能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
    2023-06-18
    44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的死亡赔偿研究
    1、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答:丧葬费(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1、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答:丧葬费(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2、北京市2008年平均工资是多少答:北京市2008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月平均工资为3726.25元。3、如果是外地农民工亡职工与北京市的职工赔偿上有何不同?如果是外地农民工工亡,对于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无区别,独与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一次性
    2023-07-02
    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侵权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保险有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第三人侵权的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就需要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
    • 对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对于这种事故可以采取何种赔偿模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对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采取何种赔偿模式?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原劳动部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已给付的部分,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但交通事故赔偿付给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
    • 想知道对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关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能否报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车祸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会双赔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