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定夫妻财产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8:21:11 304 人看过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规定。

一、夫妻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夫妻婚姻期间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财产分配的约定是有效的吗

夫妻财产分配的约定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约定竞业限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广州竞业禁止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存在约定为主,法定为辅的内容。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
    2023-04-11
    487人看过
  •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
    2023-04-03
    446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三)、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违约金当事人可以
    2023-02-22
    73人看过
  • 有哪些问题是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该注意的
    价值330万的房产,男方没有家暴出轨等过错,离婚时却只分到2.8万,这是怎么回事?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当时总价在170多万,其中首付款100多万是女方母亲出资的,剩下70多万由夫妻两人一起还贷。问题的关键在于,房屋虽登记在双方名下,但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一家,约定登记为按份共有,女方登记99%的份额,男方仅登记1%的份额。婚后三年,夫妻感情不和矛盾不断,又经两年分居生活,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该套房产。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按照房产价值的1%给予男方补偿款,扣除相应贷款后,男方仅分得2.8万元。那么法院做出该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法律依据:夫妻约定财产制有人说,法院这样判不公平。对于该套房产,女方母亲出资100多万,在没有明确约定是对自己子女赠与的情
    2023-06-25
    154人看过
  •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结转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结转物料实际成本:在供应过程核算中设置两个科目,记录物料的实际成本。一是“在途材料”科目:核算企业采购的各种尚未到货或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二是“原材料”科目:核算存货实际成本的增减材料和平衡。因此,采购的物料未到或未验收入库时,应将实际成本记入“在途物料”账。验收入库后,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借记“原材料”等相关科目,贷记“在途材料”科目。2。结转制造成本: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企业发生的直接生产成本可以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发生的间接成本,计入“制造成本”。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因此,期末结转制造费用,即借记“生产成本”的相关明细账,贷记“制造费用”科目。三。结转产成品成本:在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科目用于计算企业存货中各种商品的成本。因此,产品完工入库时,其成本应从“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
    2023-05-08
    3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约定时间有哪些问题
    以约定时间处在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之前或者之后,作为确认约定对外效力的一个实质要件。夫妻对财产、债务的约定,对内具有法律效力自不当言,但是,对内有效未必当然对外也有效。约定的设定没有第三人参加,其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约定的内容有无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在审查确认上,约定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对象。夫妻共同债务发生在前,债务分担的约定形成于后,这种变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的债务分担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应当确认其对第三人无效。国外民事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时间与效力早有明确规定。法国民法规定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是婚前作成,结婚之日生效,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德国民法则规定,无论婚前或婚后,均可订立夫妻财产契约。一、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有哪些?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
    2023-03-04
    399人看过
  • 婚前约定财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婚前约定财产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3、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4、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一、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
    2023-04-02
    255人看过
  • 夫妻办理财产约定公证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是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约定财产的目的都是为了将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归谁所有及对未来财产分割作出安排,这种对财产的安排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采用公证的办法将更便捷有效。近两年,北京、广东、上海等大城市,青年男女在婚前婚后兴起了夫妻财产公证的高潮。另外,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丧偶者或离婚者再婚的比例日益增加,再婚者尤其再婚的老年人作婚前财产公证的也越来越多。鉴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很有必要就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一分析探讨。一、主体须合格(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主体是夫妻。(二)双方当事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
    2023-06-13
    217人看过
  • 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离婚协议,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拿了离婚证,协议内容有效;如果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那么,我们来看看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
    2023-06-28
    444人看过
  • 探究夫妻财产约定的合法性问题
    夫妻财产协议的合法条件是:1、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必须自愿订立协议;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协议规避法律;4、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有哪些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是在结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2023-07-05
    158人看过
  • 公司上市时应该注意哪些财务问题
    2。财务会计准则;3。业绩连续性计算;(这方面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判断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有几个具体的考虑因素)(1)利润连续性:连续盈利三年;(2)利润经常性:来自主营业务,非营业收入、非经常性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当计算;(3)利润现金:不是应收账款的全部对应收入;(4)利润独立性:不依赖关联方或客户;(5)利润一致性: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而非其他业务收入,是在统一管理、统一实际控制人的条件下取得的;(6)考虑到利润的稳定性,盈利模式和经营环境应该是稳定的。资产负债结构要合理。不同行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可以不同,不能一概而论;5。税收和政府补贴;
    2023-05-08
    382人看过
  • 被判处管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管制是一种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刑罚。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群众监督之下进行改造,并限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实行同工同酬。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一、管制的执行主要内容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
    2023-03-05
    145人看过
  •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
    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2、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结婚年龄。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
    2023-02-24
    478人看过
  • 夫妻相互继承哪些问题需注意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3.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一、民法典夫妻一方死亡财产能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以后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一半的共同财产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配偶死亡,首先需要确定配偶的遗产范围,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
    2023-03-31
    43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都是哪些? 应注意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本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概括地约定采用某种夫妻财产制,也可以具体地对某一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或者使用
    • 夫妻应该注意哪些夫妻财产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4
      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有以下注意事项:婚内签财产协议要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对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进行协商约定一致后签订,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 没收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没收财产时没收财产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没收财产应注意的问题:没收财产时,应严格区分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及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与其妻共同出资购卖的房产、其妻的生活必需品等,在没收财产时,明确是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也不属犯罪分子所有,不得没收。没收财产时,应充分考虑为犯罪分子赡养的和为犯罪分子扶养、抚养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未成年人生活,为他们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使犯罪分子在接受刑法处罚的同时充
    • 离婚时,男方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2
      1.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提供男方有过错的证据。 2.可否因家庭暴力让男方入狱,如果入狱一般是多长时间? 答:如果造成轻伤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男方是下岗工人,有以及听力残疾证,入狱对这些有影响吗? 答:影响不大。 4.婚后所盖的房子(主要是女方出资),离婚后如何划分? 答:一般一人一半。 5.有三个孩子,老大是一女孩(已结婚生子),老二是一男孩(明年准备结婚)
    • 夫妻财产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夫妻财产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婚烟法》规定:“夫妻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对于稳定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预防和减少由此引起的财产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积极意义。那么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现有夫妻财产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