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拆除门面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30:21 335 人看过

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情节严重的;(三)擅自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执法的;(五)故意损坏或者擅自销毁当事人财物的;(六)截留、私分罚款或者扣押的财物,以及使用扣押的财物;(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租的门面房的装修损失拆迁能赔吗

可以主张赔偿。

具体租赁协议中怎么规定的

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没有到期的话,应该有的补偿是,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装潢损失,还有就是搬迁安置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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