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受伤,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11:18 89 人看过

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受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职工受伤住院误工费要谁负责

受伤住院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是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接受治疗、休养的,不能继续参加工作的这段时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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