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发遗属补助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6 04:49:30 401 人看过

一、停发遗属补助的方法有哪些

停发遗属补助的方法是:

1.死者遗属已经去世。

2.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后。

3.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4.死者的父母、弟妹,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已作为其他亲属的遗属领取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5.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中,系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

二、遗属补助费由什么部门发放

由单位发放。

1.职工去世后,由其符合供养的直系亲属向逝者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初审,根据有关政策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呈报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附遗属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书面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劳资福利科;

3.组织人事部对上报表格、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4.对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确定供养标准后通知财务处执行;

5.享受供养的遗属去世后,应即时通知劳资福利科;

6.享受供养的遗属每年必须向劳资福利科提供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本人生存证明(每年2月28日前)或遗属已年满18周岁仍在继续学习(不包括军队院校)的证明(每年7月31日前),否则停发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三、遗属补助是夫妻共同财产

遗属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助金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虽然仅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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