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行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1:12:00 376 人看过

l、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犯抢劫罪,作案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每满二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7)持枪支之外的械具抢劫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犯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法定严重情节之一的,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亡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一万五千元后,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抢劫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7)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8)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结果加重情形之一,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9)持枪支之外的械具抢劫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刑罚量:

(1)教唆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对教唆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nbsp;0%以下;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抢劫的,增加基准刑的2nbsp;0%以下;

4、需要说明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河南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实施细则
    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四、审批公告期满
    2023-04-13
    315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企业“六权”的实施意见[失效]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真正把“六权”放给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要把“六权”真正放到企业,省、地、市、县及各部门都不得改头换面、设卡截留。二、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除原则上不再招收固定工外,有权招收轮换工、临时工、季节工等,有权辞退、解雇工人,有权拒绝接收企业不需要的人员(国家统配人员除外)。三、企业职工工资与上交利税挂钩,依法纳税后,有权采用各种工资和奖励形式。四、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由厂长(经理)组阁,厂长(经理)有权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的任用、选聘。五、企业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拒绝各种乱摊派的费用。企业用自有资金安排的基建和技术改造,除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外,一律不再报省审批,属于基本建设应纳入规模的投资,分别列入地、市和省直部门自筹计划。企业有权把多余
    2023-06-09
    182人看过
  •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意见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
    2023-08-17
    125人看过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试行)
    2007年7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73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民事裁判的司法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一条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官或审判组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律规定不全面或者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遵循公平、合理的价值目标,结合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民事政策、法学原理以及民事习惯,运用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对案件的裁量做出理性判断的权力。第二条下列情况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一)在法定几种处理方案中选择适用的;(二)在法定范围限度内进行裁量的;(三)无法依据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选择适用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唯一、确定而没有规定一定幅度或多种处理方式时,不得行使自由裁量权。第三条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原则。秉承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体公
    2023-06-08
    173人看过
  • 抢劫罪法院相关量刑意见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以下是法院对于抢劫罪的相关量刑意见: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
    2023-05-01
    222人看过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意见。??一、商业秘密的认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等技术方案。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数据、配方、诀窍等形式的技术和技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活动的各类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的标底
    2023-06-05
    407人看过
  • 贵州省教育局关于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办法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哪些(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2023-07-04
    183人看过
  • 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标题】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是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公开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或称一次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称二次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已经取得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两者同时列出),如净增销售收入、缴纳税金、利润;间接经济效益是指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效益必须取得有关证明。“社会效益”一般是指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等。第三条授予金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2023-04-23
    20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指导意见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间借贷利率的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作为出借人,当您在借钱给别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物保或者是人保,这样更有保障一些。而通常情况下借贷介绍人不作为借款的担保人的话,那么日后也是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因此上文中提到的借贷介绍人承担
    2023-07-11
    387人看过
  •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分则:聚众斗殴罪
    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2009-10-2308:48(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第二十二节聚众斗殴罪第一百三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的基准刑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第一百三十六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
    2023-06-12
    379人看过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七月一日,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已正式实施,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实施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06年8月10日第76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在审判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院研究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保护广大人们群众利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举措。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4-23
    259人看过
  • 广东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中适用和解的指导意见(试行)
    粤高法发[2008]23号为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切实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意见。第一条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通过协商,达成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谅解宽恕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第二条刑事和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第三条刑事和解适用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的案件和部分其他有直接被害人的案件。具体包括:(一)因婚姻、家庭矛盾或者民事纠纷引起的人身伤害、侵犯财产案件;(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过失犯罪的案件;(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怀孕妇女等特殊人
    2023-06-11
    225人看过
  • 关于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可以详细说说吗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二、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
    2023-03-08
    421人看过
  • 盗窃罪的量刑方法实施细则
    一、盗窃罪的量刑方法实施细则盗窃罪的量刑方法实施细则: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的规定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
    2023-04-25
    31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河南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地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9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
    • 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允许他人吸毒.构成允许他人吸毒罪的,量刑起点可以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范围内确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组成的犯罪事实,如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确定基准刑。
    • 最高法关于行政强制法实施细则的意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最多能判多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参考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