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收集侵害名誉权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0:11:02 304 人看过

侵害名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权纠纷之诉,然后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向法院提交法院立案庭经过受理再审查之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就会给予立案,然后就需要去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开庭审理,然后再判决。遇到被侵犯名誉权首先要收集侵权人侵犯名誉权相关证据,证据如下:

(一)收集被侵权证据有: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二)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证据:

1、名誉受到损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三)选择受理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一、侵权中的一般举证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

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

(一)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

(二)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享有举证权利则不同,自己可以进行举证,也可以不举证,举证成功则消灭对方的主张,即使举证失败也不需要承担对方主张的责任,对自己也没有不利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不能因此免除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自己的主张仍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关于免责条件的举证。不论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行为,都有免责的情况,如不可抗力,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属于是不可抗力是导致的相关侵害的原因,以及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以此来进行免责。这虽然是由被告进行举证,但这既不同于举证权利,又不同于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成败与否直接涉及到被告是否能够免责,与被告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其本质还是“谁主张、谁举证”,应定性为免责举证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害。请求停止侵害是指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正在进行时,受害人有权要救济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制止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进行。

(二)恢复名誉(荣誉)。恢复名誉是侵害名誉权所特有的责任形式。由于不法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直接后果是损害他人名誉,所以不法行为人应负责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只有不法行为人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才能彻底消除侵害名誉权的直接后果,消除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根源。一般说来,以何种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就应以同种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在多大的范围内侵害他人名誉,应在该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例如,在一家省级报刊上发表失实文章损害他人名誉,就应该同样在该省级报刊上以书面方式进行更正和赔礼道歉,为受害人恢复名誉。

(三)赔偿损失。侵害他人名誉权,可能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例如,不法行为人散布某公民作风不正派,道德败坏的虚假事实,致使该公民名誉严重受损,并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该公民就蒙受了因丧失工作而产生的财产损失以及精神遭受极大痛苦的损失。财产损失可以是既有财产的损失,也可以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精神损失只在侵害自然人名誉权时才会产生,侵害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誉都不存在精神损害问题。

(四)赔礼道歉。即不法行为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赔礼道歉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面道歉,也可以采用书面道歉的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怎样确定侵害名誉权,侵害名誉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怎样确定侵害名誉权确定侵害名誉权主要看行为是否符合下列构成要件:1.必须有相应的侵害行为,该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2.行为人存在过错,此过错包含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3.必须实际存在侵害事实,即侵害事实已经发生。4.行为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必须是因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了侵害结果。二、侵害名誉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侵害名誉权首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通过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责任。但注意,对于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如果情节过于恶劣,对被侵害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被侵权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
    2023-06-07
    199人看过
  • 名誉权被侵害时怎样维护
    一、名誉权被侵害时怎样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名誉。当他人侵害到自己的名誉权之时,可以先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及时保留相
    2023-05-03
    148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由谁举证
    一、侵害名誉权由谁举证1、侵害名誉权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起诉人承担举证的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类型如下:(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二、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
    2023-04-20
    433人看过
  • 一般侵害名誉权与通过网络侵害名誉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判断某一公民的行为是否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名誉权时,应以其是否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他人人格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等事实为标准。一般来说侵害名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要有传播散布行为,传播散布是指将诋毁他人的观念传达给第三人。如果行为人并未向第三人传播散布,而是受害人自己为传播散布行为,则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四要件: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侵害的事实;2、侵权人的行为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上述是传统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通过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网络名誉侵权因涉及到受害人与侵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受害人与网站经宫者之间的关系而显得比较复杂。网络名誉侵权不仅具备上述一般名誉侵权的要件,而且同一般侵害名誉权的方式相比
    2023-06-13
    89人看过
  • 什么样构成侵害名誉权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此,在具体认定行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2、行为人行为违法。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3、存在损害后果。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
    2023-04-05
    478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2.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想知道怎么对名誉侵权证据收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你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包括: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侵犯了你的名誉权,给你造成了多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或产生了多少不良影响。对方承认辱骂了你,还要看他在什么场合辱骂你,一般说来,在只有你们两人在场的情况下,辱骂可能是对你的一种侮辱,但不一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没有其他人听到他骂你的话,不会使你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仅仅有他承认辱骂你的录音尚不充分,辅之以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最好有几份),应该可
    • 公司名誉权侵权如何收集证据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公司名誉权侵权可以通过寻找侵犯公司权益的物证、人证等方式来收集证据,若是认定公司的名誉权已经受到了损坏,但是却没有掌握相关的证据,此时不能直接的向法院起诉名誉权受损,而是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是雇佣私家侦探收集证据。
    •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6
      名誉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那么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 名誉权侵害怎么收集证据?该怎么处理?有无相关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名誉权侵权诉讼需要收集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
    • 侵犯名誉权诉讼证据需要收集什么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15
      要想专业的去的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去咨询,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