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仅对租金负连带责任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51:03 427 人看过

案情简介:

2009年9月,帅某购买了乙公司的一间商铺,后与甲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帅某将商铺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限从2009年9月28日起计算,至2019年9月28日止。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6000元,于每年的10月31日付清一年的租金。乙公司、丙公司为租金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租赁期限内若甲公司六个月未向支付租金,除应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欠付租金的5%承担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帅某将商铺交由甲公司使用。后帅某的二个商铺均在乙公司领取了2009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7日的租金,此后的租金三被告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帅某将其购买的商铺租赁给甲公司使用,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甲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现帅某仅领取了部分租金,对于截至2017年9月27日止未支付的租金18000元甲公司应予支付。因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存在违约,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还应按欠付租金的5%承担违约金,即900元。

乙公司、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与帅某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为租金,并不包括违约金,则乙公司、丙公司仅应对甲公司欠付的租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帅某要求乙公司、丙公司对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本案中,原告帅某与被告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乙公司、丙公司为租金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范围不包括违约金。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合同中对担保范围的该规定有效,故原告帅某仅有权向乙公司、丙公司主张对被告甲公司未给付的租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租房约定了押一付三,提前走退租金吗?

为避免承租人不积极履行交租义务,租房时会要求先交付一两个月的租金,而租房时约定押一付三的,即在开租时要求交付相当于四倍的房租。所以,有些人承租后并交付了房租,由于工作安排又要提前走,那么便会要求拿回剩下的房租。

一般地,租房后想要提前走可以按照以下条件解除合同:

1、协议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因地震房屋倒塌。

(2)租房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比如出租人要求退租。

(3)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不交的。

(4)一方迟延履行交付房租等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租房合同期未满,承租人要提前走,又没有其他法定事由出现的,那么只能跟出租人协商解除。并且,协商时可以要求返还房租,一般地,被要求押一付三,有多付了一两个月的房租的,那么即要积极返还,而不能拒绝归还。

不过,承租人请求提前退租时,出租人一般要退还房租,同时也会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多少,那么还要看双方的约定。

最后,租房时约定押一付三后,其实提前退租不仅会考虑退还租金,还有押金返还问题。因为租房押金的作用是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人为损坏,所以双方未做其他约定,出租人房屋也未出现有损失的,那么也需要返还押金,并且双方有争议的可以积极起诉法院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乘客是否应对醉酒驾车者负连带责任
    一、乘客是否应对醉酒驾车者负连带责任乘客不应对醉酒驾车者负连带责任。但驾车人在饮酒状态下,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往往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所以乘客最好及时劝阻,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
    2023-09-23
    178人看过
  • 合同无效,请问转包是否要负连带责任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26条第2款《如果实际施工人以承包方为被告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可以追加承包方或非法承包方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工程价格不足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负责。合同无效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如果是因为违约导致无效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条款也属于争议条款。因为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2023-08-07
    294人看过
  • 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
    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又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发生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区分以上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约定的违约行为,不论主观上有无共同过错,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而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必须具备共同侵权行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至于无过错责任,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侵权连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赔偿损失的承担方式。一、哪些情况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
    2023-03-10
    410人看过
  • 仅有担保合同约定管辖连带责任人有偿还义务吗
    从工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处置的四大方法上看可以细化为具体的四点具体评判标准混淆行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经营者做出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的单位或
    2023-02-04
    66人看过
  • 连带责任能否通过约定产生效力的规定
    一、连带责任能否通过约定产生效力的规定连带责任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设立。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约定有效,在存在侵权违约的时候,受害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
    2023-09-29
    165人看过
  • 连带责任能否认定为债务的绝对效力?
    连带债务的效力是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所有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被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在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然而,如果自然人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死亡或法人解散或破产,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否适用。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人清偿了所有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被消除,清偿债务的债务人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向其他债务人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形成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偿还权。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
    2023-08-08
    243人看过
  • 连带责任能不能约定?
    法律综合知识
    连带责任可以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08
    364人看过
  • 旅行社对被撞伤游客当否负连带责任
    随同旅行社团外出旅游已被许多消费者所接受,因游玩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或防护设施不当等原因导致游客死亡、致伤事件也常有之。旅客在游玩活动中所发生的人身损害结果与旅行社的推介行为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因此作为起推介作用的旅行社对损害结果发生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简要案情:袁*娇系丰城市某卫生院职工。2004年5月15日,该卫生院与丰城市**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该卫生院组团19人前往靖安县三爪仑开展2日游活动,卫生院统一交纳了旅游费用给**公司,游玩项目包含游览宝峰寺、鲁崖漂流和高空溜索等活动。同年6月15日,旅行社如期领团前往三爪仑游玩,袁*娇随团旅游。次日,袁*娇来到翠竹度假山庄风景点进行高空溜索,当溜至终点时,左脚撞上岩石致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住院49天,花费医疗费5771元。2005年1月7日,经司法技术鉴定,袁*娇本次事故构成Ⅷ级伤残,占全残的3
    2022-11-24
    442人看过
  • 约定连带责任一定是保证吗
    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该种情形下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下,若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并且保证人在此情况下无权行使先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5
    102人看过
  • 股东退股后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退股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退股的股东需要承担退股前的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可以退股吗答: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2023-07-03
    211人看过
  • 抵押有连带责任的约定的吗
    抵押是有约定连带责任的,因为既有抵押物又有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相当于给债权人提供了双重保障。债权人申请执行主要是以下的方式。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则优先执行该抵押物;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可选择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抵押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
    2023-06-15
    142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也分效力
    一、连带责任担保是否也分效力1、连带责任担保通常可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两种:(1)对外效力是指被侵权人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中的部分或全部人员请求赔偿损失;(2)对内效力是指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就超出自身责任的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
    2023-06-16
    166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未规定保证期限是否有效?
    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限仍是有效的。当事人未对保证期限进行特别约定,不会影响保证合同的生效,保证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描述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才可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其实就是附条件的保证,即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为条件,条件具备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特点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其一般保证的特定地位所享有的,于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代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的
    2023-07-12
    382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
    连带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要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是保证范围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2023-02-2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对车辆出租是否负连带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汽车出租不承担连带责任。 汽车出租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即租赁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即出租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出租人出租汽车承担责任只在其有过错的时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个责任是按份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 连带责任担保约定的无期限连带责任是否无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7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2022年房屋转租是否负连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2
      是的。房屋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对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竞业限制仅约定责任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2
      1、竞业限制仅约定责任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
    • “员工对经营欠款负连带清偿责任”的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保密事项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赔偿或其他责任: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