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1:44:27 147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的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公示方法有如下几种:

(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

(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

(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

(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

(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加深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7)规章制度传阅:如公司员工不多时,可将规章制度交由员工传阅。

【相关案例】小明2005年3月入职深圳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年6月10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律师评析】在本案中,姑且不论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三次以上上班时间聊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单从程序上说,公司败诉是确定无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规章制度未公示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的,其依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不能得到支持。

【操作指引】规章制度是否公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影响极大,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败。根据实践经验,从便于用人单位举证角度出发,规章制度的公示需注意以下操作细节:发放员工手册必须有员工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必须保留培训人员的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应当将试卷作为员工档案资料保存。另外,还可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本人已经充分阅读公司规章制度,愿意遵照执行。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处分争议是劳动争议案件吗?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处分发生争议的,是否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答:因单位处分发生的争议是否作为劳动争议,对此以前一直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对职工处分就属于用工自主权范畴,行政部门和法院不应干预;另一种意见认为,单位处分如果完全不干预,发生争议也不受理,将导致劳动者权利受到侵害时无从救济。为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最近作出了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区分情况:单位处分虽涉及经济扣罚等内容,但属于特定性、阶段性的,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的,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作出的处分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或者经济扣罚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因此类案件影起的争议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05
    269人看过
  • 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要求
    1、《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二十一条,(其中第十三条)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八十三条,(其中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3-06-10
    191人看过
  • 九种情形下引发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杨文斌被单位拖欠5万多元工资,现在还无故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没证据担心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律师告诉他,这类情况现在已经不用他拿出证据了,而单位方却需要举证。杨文斌自去年在杭州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工程部经理。今年4月份开始,单位的效益开始走下坡路,开始拖欠员工薪资。一直到今年7月初,杨文斌已经被拖欠了3个多月的薪资,他希望单位可以处理好这一问题,单位老总说会考虑的,希望他不要着急。7月底,单位的老总找杨文斌谈话,提出要和他终止合同,拖欠他的共5万多元工资,等单位效益好了再给他。杨文斌认为单位是违约,表示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房地产公司的说法是,你去告好了,反正拖欠你工资的事你又没证据,我们说不给就不给。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点评:针对这种情况,杨文斌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无须担心举证问题。因为根据浙江省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
    2023-06-07
    215人看过
  • 规章制度的公示与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的举证
    规章制度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会当然的作为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一般可采取如下公示方法: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
    2023-06-05
    1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而且一般也是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我国法律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2023-07-08
    194人看过
  • 劳动诉讼用人单位有何举证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六)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七)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八)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九)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
    2023-04-29
    3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范围是什么?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3.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4.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印卷宗吗?劳动部1993年颁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查阅复印卷宗。(北京)朝阳法院认为该规定不符合公开公正原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送司法建议。记者昨天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复法院说,新《办案规则》已采纳司法建议。朝阳法院民庭陈法官介绍说,法
    2023-07-20
    333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责任人什么时候提供证据
    1、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以北京市为例。劳动争议案件仍然呈现出调解率低,上诉率高的特点。据统计,2006年,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6828件,审结6805件,调解775件,原告撤诉1240件;全市法院共新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2883件,审结2883件,其中调解206件,撤诉248件。2007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劳动争议案件3915件;共受理二审劳动争议案件1646件。新司法解释、法规颁布对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影响开始呈现。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劳动争
    2023-08-17
    9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一、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流程没有劳动合同工伤的办理流程首先是需要认定,双方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然后就是申请工伤的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2023-06-24
    36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特定情形下法律直接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法律对举证责任予以明确。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应包括如下两层含义:(1)上述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重大。如果用人单位对其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的事实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力,就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上述举证责任的规定是法定举证责任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在法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之外,对其余的事实,仍然由当事人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承担举证责任。
    2023-06-14
    136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办
    1、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庭前能否委托调解1、可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开庭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条
    2023-08-17
    473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起申诉时,除上述应了解和清楚的情况外,还应注意要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何填写仲裁申诉书等具体事宜,可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咨询。提起申诉应注意申诉时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应当对自
    2024-01-30
    5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收集与举证指南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当事人应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入职和离职时间、劳动者是否上班、工资发放及其金额等也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1、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由主张方负责举证;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当事人应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入职和离职时间,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4、劳动者是否上班,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5、工资发放及其金额,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劳动合同纠纷证据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在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规则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谁主张,谁举证。即在劳动合同纠纷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被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则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2. 书证优于证人证言。在劳动合同纠纷中,书证是指以书面形
    2023-10-14
    461人看过
  • 如何解决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1、申请、告知阶段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表达己方的意见、态度,找出双方的分岐、焦点,做到有的放矢。2、调查、举证阶段从违纪事实、违约行为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从适用劳动法规方面分析争议的性质、类别,为己方举证打下良好的基础。3、协商、调解阶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尽量调解、协商解决争议;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4、确认、处理阶段正面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慎重考虑其要求,耐心阐述解决争议的方案和理由,尽量达成调解协议。5、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调解中不能达成一致的,如果用人单位方没有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
    2023-07-0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财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财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同样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对于法定的举证倒置范围同样适用法定规范。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
    • 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举证?举证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
    • 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对这一规定应做如下理解:1.上述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重大,如用人单位对其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
    •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是否具有举证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新劳动仲裁法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该法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一方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往往占据着信息和资源的优势,特别是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因此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了特别规定,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单位对哪些事项负举证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实行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