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承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12:01:46 233 人看过

一、土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承包

确实如此。

早在2003年3月1日起,便有无期限土地承包合同这一制度正式确立。

据法规所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相较之下,草地的承包期则可长达三十年甚至五十年不等。

至于林地,其承包期的期限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对于特殊品种的林地承包期,只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即可适当延期。

在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口头承包合同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值得指出的是,在承包土地过程中,若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部分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届满承包期的土地在被征收时,征地补偿费将由农村经济集体享有,而搬迁安置、地面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等款项应归属承包人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二、土地没有签字就被征用怎么办

土地没有签字就被征用的维权方式有: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违法征地举报材料有:

1、非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

2、占地位置、面积、土地类别;

3、占地时间、占地方式、用途;

4、请求事项等。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承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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