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撤销林权证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23 09:20:16 160 人看过

一、撤销林权证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撤销林权证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知道撤销林权证6个月内提起,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1、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此外在公海中的中国籍船只以及飞行器一般也认为是中国领域。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但也有例外:一是中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2、时间效力

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对人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中国行政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属地原则确定对人的效力,凡是在中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均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70条规定,这些当事人包括:中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中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但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事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都适用行政诉讼法来审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后裁定是否可被撤销?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9、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8
    2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撤销房产证登记的必要条件
    撤消房产证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时效最长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时效最长期限是二十年,情形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起算日期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而不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一般情形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2023-07-03
    125人看过
  • 撤销权时效和诉讼时效一样吗
    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
    2023-04-26
    325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的时限规定是什么
    一、撤销权诉讼的时限规定是什么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限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有一年、90日两种情况,具体为: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不得再行使。二、撤销权的情形撤销权的分类有:1.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4.法定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
    2023-08-18
    122人看过
  • 诉讼中撤销权行使时限
    一、诉讼中撤销权行使时限撤销权制度是保障合同债务履行,维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债权人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市场形成良好的信用制度和商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否超过除斥期间而导致权利消失常成为案件争议焦点,需要审判人员慎重予以裁断。(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二)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1、方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受让人返还财产,从而恢复债务人财产的原状。另一方面,撤销权的
    2023-05-03
    365人看过
  • 撤销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撤销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
    2023-08-14
    291人看过
  • 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
    一、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行政许可不仅关系被许可人的利益,也涉及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利害关系人既有动力举报违法行为,也能够较为方便地发现违法行为。因此,法律赋予了利害关系人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权利,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发现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形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依法决定是否撤销行政许可。对依法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机关不撤销的,其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这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内容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行政撤销权的时效,在实践中,一般由行政机关考虑违法行为存续时间的长短这一因素,并相应决定是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二、行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
    2024-01-19
    336人看过
  • 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申请合理吗
    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申请是合理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复议申请被受理后,该具体行政行为暂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有待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2)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4.申请人的起诉权受到抑制即申请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2023-03-17
    3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一、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规定: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行政诉讼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三、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有:1.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
    2023-06-06
    2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怎样撤销?
    对于已经提起的行政诉讼进行撤销的方式包括: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情形。是否准许撤销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一、民事立案后还能撤案吗民事立案后,是否能够撤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作立案处理后,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准许撤诉的,应当出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不准许撤诉的,原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参加庭审,由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二、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2、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
    2023-03-03
    119人看过
  • 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诉讼时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一、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合法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
    2023-06-28
    3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后如何计算时效
    撤诉要看撤诉的情况,如果是当事人自行撤诉的,应当认为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诉讼时效仍然继续计算。一、原告撤诉多久收到通知一般会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收到准许撤诉的裁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宣判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在经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撤诉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但是在法律中,并没有对法院的审查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原告当庭撤诉的,也可以由法官口头裁定准许撤诉,并记录在案;如果是在庭后申请撤诉的,则一般会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作出裁定,并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但具体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由承办法官根据其工作安排来确定。二、按撤诉处理可以再起诉吗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准许撤诉;如果法院审查发现撤诉会导致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或者当事人有
    2023-03-29
    131人看过
  • 治安处罚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一、治安处罚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对治安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诉讼程序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
    2023-04-24
    1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一、行政处罚诉讼时效最新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六个月,除不动产相关案件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处罚诉讼期限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行政处罚的程序有什么?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1、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批;2、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3、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报法制机构审核
    2023-03-1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林权证撤销时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
      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本条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
    • 行政诉讼撤销他项权证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在由于房屋他项权登记所引发的行政诉讼中,关于房屋他项权登记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的问题,行政部门、理论界、司法界认识各异,做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对颁证行为进行形式审查;第二种观点主张进行实质审查;第三种观点主张全面审查。 所谓形式审查就是:仅限于登记颁证行为作出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满足法律规范设定的事实要件,即提供的登记材料是否具备、齐全。 所谓实质性审查,即除了形式审查
    • 关于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于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
    • 撤销土地证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能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6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