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适用哪些人事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56:34 483 人看过

一、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适用哪些人事争议

1、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适用以下人事争议: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活动原则

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等。此外,还应遵循人事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主要是:

1、仲裁机构独立办案的原则。独立办案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具有独立性,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

2、合议原则。合议是指在仲裁过程中案件要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仲裁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避免主观臆断,保证公正处理人事争议案件。

3、回避原则。回避是指当仲裁员是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得参加该案的仲裁活动,以防止徇私舞弊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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