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征地补偿被截留怎么要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5:00:52 173 人看过

一、集体征地补偿被截留怎么要回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村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

(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

(三)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款被村委截留,如何维权?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可知,村民委员会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通过民主选举方式成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协助人民政府调节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并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反映给人民政府。同时,村民委员会在征地拆迁事项中,面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才可办理,主要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可知,土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公示,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截留、挪用、侵占或者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国土局截留征地补偿款两年多核心提示:当年油田公司在洼村建井场,以每亩22000元补偿。而经过两年多,油田公司仍然没有兑换征地款。村民向乡政府要钱,政府说县国土局不给。国土局说多种原
    2023-07-07
    9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村委截留40%,合理吗
    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也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
    2023-03-17
    430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应该怎么样办
    对于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应该怎么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征地补偿款截留是可以的,但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截留,如果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私自截留的,属于违法的行不,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种类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其分配的对象按分配情况而定,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
    2023-02-17
    72人看过
  • 乡镇可否截留征地补偿费
    不可以,私自截留征地补偿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一、济南拆迁补偿标准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这样的: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
    2023-06-19
    282人看过
  • 你的征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了吗?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征地补偿款无疑是作为开启新生活的唯一经济保障,也是被征收人在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唯一的财产。按照常理来说,征地补偿款应该足额、准时发放以保证被征收人的权益。但在现实的征收情况中,你却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即被征收人的补偿费用并没有足额到账,且征地补偿款与协定金额相差太多,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出在村委会这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对于集体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对于征地补偿费用,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是可以预留一定的土地补偿费用的。被征收农民,也就是承包户,享有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这就给村集体占有部分征地补偿利益留出了空隙。当然,允许村集体可以有部分土地补偿费用是有一定理由的。比如说,整个村的公共
    2023-04-19
    474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截留土地征收补偿吗如果被截留了我能怎么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所以村委会可以依法提留征地补偿款,但不能截留,如果非法截留的,村民可以向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12
    137人看过
  • 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能否被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没有承包的土地就不能要求村委会给付青苗补偿费,如果该承包地上仍然有属于原承包户的树木建筑等附着物可以在村委会得到该项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所有,退回承包地的村民作为该村集体的村民不论是否承包了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2023-04-27
    166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截留的法律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
    2023-07-07
    450人看过
  • 如何计算征地补偿金,征地补偿金是否可以截留
    如何计算征地补偿金?1。土地补偿的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安置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人数=征地数量/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量?2。青苗补偿费的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在作物生长期未收割,因征地需要及时放归土地,农民因未收割而遭受损失的安置人数。对土地承包经营或土地使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标准一般按一季最高产值计算。如果作物种植快或投资小,也可以按一个季节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布。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种植季节数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征地期间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用耕地数除以耕地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安置人数=被征地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
    2023-05-31
    394人看过
  • 截留土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法的。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如果在土地征收中,如果发现土地补偿款被截留了,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无果的,可能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村委会有权预留补偿款吗?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各种征收补偿,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就是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这一项,因为这笔款项是打到村委会的账户上的,而像青
    2023-04-05
    246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截留农村征地补偿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被截留,村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吊销、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2023-05-31
    86人看过
  • 国土局截留征地补偿款两年多
    当年油田公司在洼村建井场,以每亩22000元补偿。而经过两年多,油田公司仍然没有兑换征地款。村民向乡政府要钱,政府说县国土局不给。国土局说多种原因导致部分款项还未兑现,主要有三个原因。榆林市米脂县杜家石沟镇李家洼村村民反映: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气厂自2012年在李家洼村建设单井井场及道路以来,征地补偿款被该县国土资源局截留,致使补偿迟迟未能兑现。村民:土地征用了两年多却未能领到补偿款7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榆林市米脂县杜家石沟镇李家洼村,见到了村长王忠和村会计王凤云,王忠告诉记者:长庆油田的这个气井打在了我们村(李家洼村)和高家洼村中间,井场是在2012年开始建设的,涉及村内六七户村民,占我们村的地六亩多,当时是以每亩22000元补偿的,征地款一拖两年多未向村民兑现,我们曾经向乡政府讨要过,乡政府告诉我们说钱到县国土局了,县国土局不给。据王凤云介绍: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气厂单井井场建设用地土
    2023-06-05
    97人看过
  • 集体用地征地补偿金一般怎么算
    计算集体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集体用地的裁决程序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
    2023-08-11
    129人看过
  • 村集体保留征地补偿金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提取和保留征地补偿金,保留的征地补偿金不得任意挪用。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向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管理单位支付。但是,集体土地管理单位未将其他同数量、同质量的土地调整为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被征收的私人土地的,应当向被征收的农民支付不低于土地补偿费70%的补偿费;集体土地管理单位未调整的土地补偿费适用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农民生计的条件,经被征地农民同意后,可以统一安排土地使用。其他土地质量、数量不相等的,由集体土地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民生产发展、富余劳动力安排和生活补贴专户管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决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023-05-02
    3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款提留和截留是一回事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征地补偿款提留和截留是一样的,不同的地区对土地补偿款截留的比例作出了规定,而具体截留多少由农村村民大会表决确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
    • 村集体征收地可以截留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1、不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
    • 如何追回村里截留的征地补偿款?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25
      如果农民发现自己的征地补偿款遭遇村领导的截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可责令村民委员会依法公开该项信息;对于查证后发现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村民如果对村委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
    • 村集体补偿款可以全部截留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不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
    • 自留地被村集体收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3
      自留地是你与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所获得的该土地的使用权,因该使用权都约定了使用年限,在年限未满的情况下,未经使用人同意,村集体不得收回。实际上你们是向企业转让你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应给予足额补偿。你们不同意转让并不违法。村集体强迫你们转让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