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22:23 168 人看过

一、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第44号文件《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的权益,认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结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分析来看,一般而言,对于划拨土地应当是情况给予适当补偿。1990年颁布实施的《暂行规定》虽仍然有效,但确立该规定的时间背景较久远,部分内容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4年修订的现行《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3款明确规定,在政府因公共利益、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这两种情形下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适当补偿。从立法用意角度分析,该条款并未区分或限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因此,可以理解为同时适用于出让和划拨方式。

在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问题上,对《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适用应当区分公益性划拨土地和经营性划拨土地。如果是国家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纯粹为公益目的而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因公益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不需要进行补偿,因为承担公益责任的主体还是政府。如果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还有那些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依法可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有一定营利功能的学校、医院等企事业法人对划拨土地的使用依法包含经营性私益目的,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其划拨土地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划拨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一、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如何转让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这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属于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3)使用的无期限性;(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二、如何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1、
    2023-03-20
    4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后被收回的补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划拨土地被征收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并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其中,基准地价法是一种常用的估价方法,其评估价值是通过基准地价与估价对象价值的比较来确定的。这种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能够更准确地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划拨土地被征收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可以利用基准地价法进行评估。基准地价法是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估价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划 拨 土 地 使 用 权 补 偿 标 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将国家所有的土地直接划归到单位或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则是指国家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所给予的补偿。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09-05
    446人看过
  • 划拨土地收回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法律,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按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产权;4、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抵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可以公证吗划拨土地可以公证,但是做公证并不能达到转让土地使用权,证明其已过户的目的。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
    2023-08-07
    332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后,政府能否收回土地?
    土地制度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或者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以及因其他法定事由的,政府可以收回出让土地。收回出让土地的规定,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什么情况系需要返还土地出让金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六种形式:第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第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第三、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第五、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第六、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023-07-01
    255人看过
  • 政府划拨的土地是否要缴税?
    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需要依法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一、房产证的性质是国有划拨能过户吗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交易过户。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
    2023-06-25
    381人看过
  •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对于这种说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有一部人他们对房屋土地证是划拨还是出让有什么区别的有些细则并不了解,并且也不太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重点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
    2024-03-28
    4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要求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抵押。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三点具体理由:1.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2.从立法本意来说,国家在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收
    2023-06-04
    85人看过
  • 那些时候划拨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怎么回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
    2023-03-27
    88人看过
  • 划拨土地未经政府审批转让是否合法
    一、划拨土地未经政府审批转让是否合法按照相关法规,以划拨形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如未经拥有批准权力的政府批准,不得进行流转。类似情况下,在转让房地产时,必须按照国务院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向相应具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与审批材料。若该等政府机构批准了转让请求,则应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同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关于多份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若同一租赁标的物由业主于相同时间段内分别与两位甚至更多的租户签署租赁协议,对于这类鲜为
    2024-07-04
    394人看过
  • 划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2023-08-15
    34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吗?
    (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四)土地使用权抵押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五)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登记手续。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
    2023-08-05
    177人看过
  • 政府收回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如何补偿
    一、政府收回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如何补偿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二、划拨土地回收程序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土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管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
    2023-06-17
    366人看过
  • 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怎么补偿企业
    一、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怎么补偿企业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二、国家收回划拨土地要不要签订协议国家收回划拨土地要签订协议。如果是国家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纯粹为公益目的而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因公益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不需要进行补偿,因为承担公益责任的主体还是政府。如果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和集体
    2021-08-16
    179人看过
  • 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收回吗
    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一)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二)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三)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四)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五)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
    2023-03-2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政府能收回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6
      可以收回。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 征收政府划拨土地是否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一、政府划拨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划拨土地用途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