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是最终补偿吗?不能再改进一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33:50 195 人看过

1、拆迁补偿方案是最终补偿吗?不能再改进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拆迁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基础,但房屋拆迁补偿不是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应该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确定,因此,有机会提高赔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对被拆迁房屋的专业评估,确定的一种多元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

3。综合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既意味着货币补偿,也意味着产权置换。由于城市化进程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房价、地价不合理地居高不下,造成许多问题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无法解决,于是出现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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