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一时抗辩权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4:30:43 67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一、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证明对方无法履行的可以中止履行。

二、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当怎样行使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有以下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行使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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