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强拆”的时间节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文书时,一定要及时进行复议或诉讼,以中止该类通知书或决定书的效力。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间节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因此在维权的过程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间节点也是需要注意的。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因此,一般而言,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或是自收到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房屋被强拆,牢记两个时间点,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
178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牢记两个时间点,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
134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牢记两个时间点,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
382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后怎么拿到补偿
6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多久可以拿到
6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拿到
142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长时间能拿到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01、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
被强拆后房屋补偿款能拿到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能,在政府征收房屋过程中,对于拒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随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时被行政强拆后的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决定》中载明的进行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可以拿到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房屋拆迁后,房屋征收人一般给予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按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后,方可拆迁房屋,因此已拆迁的,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已到位。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可以拿到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6拆迁补偿应在被拆迁人搬迁前到位。也就是说,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不能违背。1、如果选择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将在房屋搬迁前支付赔偿;2、如果选择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后,将在房屋搬迁前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安置房在1-2年到期后仍未交付,过渡费用将按协议再次补偿。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