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是房屋的一项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23:13 173 人看过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

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

2、其次,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遗嘱的书写规范而言,它必须是本人所写,或者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只有这样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们需要予以注意;

3、因此,假如说在遗嘱内容不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视为遗嘱遗失。那么我们说他的母亲、子女,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父的财产。至于房屋的归属,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以说这个房屋应当是属于母、子、女这三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处分整个房屋;

4、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继承开始后顺序是什么样的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综上所述,就是关于遗产房屋继承人是否都有居住权这个问题的相关分析了,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具体情况我们应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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