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后死亡,可以分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21:22:23 55 人看过

一般在做房屋拆迁之后,就会有补偿款打下来。而为明确补偿款的分配,也会先弄个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不过,实际中,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后,原定的补偿对象有死亡情况的,那么有的人担心会影响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事实上,在土地赔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参与土地分配方案的人员都是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因此,在确定土地赔偿分配方案后,即便参与或涉及的人员死亡,其子女或亲属可以代为参与分配继承其应得份额。

此外,土地补偿款的标准为:一是征收耕地的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二是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款标准规定。

要是这个标准有所偏差的,那么接受补偿的一方可以及时去提起行政复议进行维权。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

三、审理

四、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会在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最后,实际中要是因为土地补偿款的标准问题引起纠纷的话,往往会涉及较多人的利益,所以,要是有多几个人想要申请行政复议争取权益的,那么建议可以联合起来,委托个专业律师代理也可以。

一、行政复议怎样申请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婚前财产在配偶死亡后的分配方案
    丧偶后,配偶的婚前财产应当这样分配:1、配偶生前立有遗嘱的,婚前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配偶指定的继承人继承;2、配偶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出轨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配。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
    2023-07-02
    8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征地补偿款可以不进行分配,但必须专款专用。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两种方式: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实践中,有的是按第一种来进行分配的,有的则是按照第二种来进行分配的,不过第二种分配方式较为普遍。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很容易造成人多地少或人少地多两种情况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数额较大的问题。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
    2023-06-21
    34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分配怎么确定
    征地补偿分配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2、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3、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
    2023-08-15
    205人看过
  • 2019年市区土地补偿款分配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配置补助费按需配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配置的农业人口配置补助费标准是这块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人工费。对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的产值补偿。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出生的经济林木,尽量移植,如果不能从用地支付移植费的移植必须砍伐的话,用地公司会以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
    2023-08-07
    294人看过
  •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如何认定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该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非不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的认定成员资格确认问题是农村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标准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采取单一标准的方法,即以是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标准。二是采取符合标准的方法,即以户口标准和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来判断。三是根据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的事实作为判断标准,即必须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管理关系。《解释》起草小组在大量调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拟定了初步意见,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
    2023-04-30
    40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时指的是哪个时间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时指的是哪个时间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二、什么是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三、新征地补偿标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
    2023-06-16
    61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一、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哪些死亡赔偿金分配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可以参照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及法律依据是怎么的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实务中均以继
    2024-01-05
    484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亨受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款
    以下人群可以享受征用土地分配的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哪些人可以亨受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款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2-06-16
    2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分配对象有哪些,补偿款怎么分配?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分配对象有哪些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分配对象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和农民等。具体的为: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来讲: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来讲,其归所有者所有。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析土地状况,并结合补偿费用项目的不同来综合判断。二、农村征地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村征地土地补偿款分
    2022-06-26
    295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是如何确定的?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时应当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然后将剩余的部分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注意并不会进行等额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50万如何分配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权利主体一般为:受害人近亲属仅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不限于第一顺序;特殊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给予其适当的遗产规定原则,酌情考虑。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法获得的赔偿。赔偿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等人,而不是死者本人遗留的,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
    2023-07-16
    292人看过
  • 死亡补偿金和配偶一般分配多少
    死亡赔偿金由死亡者近亲属领取和协商分配。一、丈夫去世赔偿金分配丈夫死了,其死亡赔偿金正常情况下可以由配偶、子女、丈夫的父母协商分割,但是在分配时应当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当事人不能将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的方式进行分配,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不是遗产。二、车祸死亡赔偿金法律上规定应该如何分配车祸死亡赔偿金法律上规定应该不分配,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死者的遗产。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二、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
    2023-06-27
    45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的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政策目的: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适用范围:*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补偿对象: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男女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一、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提前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且需共同确权。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
    2023-03-31
    247人看过
  • 对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定性之思考
    土地补偿分配案件,确切地说,应当叫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委员会衍变而来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向村民或居民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或居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或居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其中最为普遍的是村委或居委认为迁入村民或居民入住本村居时间较短,对集体经济作出的贡献较少,而不分或少分给迁入村民或居民土地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仅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对安置补助费进行分配发放的权利,但实践中,大多数村居对土地补偿费也在村民或居民中间进行了分配。村民诉村委土地补偿分配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目前在司法实务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补偿分配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该观点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观点。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村民
    2022-04-24
    19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诉讼可以提起吗?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2、征询村民意见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3、实地调查与登记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
    2023-03-29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补偿款确定后死亡还能分配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般是在方案确定之后死亡可分配,但是各地的标准不同,如果是农村土地还在承包期就不是按人头分配的由于征地补偿时对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未满18岁的小孩、劳动力、老人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间点,一般以征地方案公告时间或者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
    • 外嫁女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9
      这属于法律界所说的“外嫁女”问题,外嫁女是否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的一般是以是否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来界定的,但认定成员身份目前却没有很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各地的判例不尽相同,在海南一般以户口为准来判,你的户口还在村里对你比较有利,最好的办法是联合村里同样情况的人一起通过诉讼给予解决,若有需要委托律师可联系。
    • 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不可以平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
      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出嫁的弟弟死亡,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合同订立时,户内成员共同享有承包权益。你弟弟死亡后,由你弟弟的所有法定继承人继承你弟弟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补偿款属于你母亲和你弟弟的法定继承人共有。具体如何分配需要确定你弟弟的法定继承人有几个,以及你弟媳嫁给别人的时间来综合判断。 二、一般来说,未成年的财产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目前,孩子随母亲,其母亲是法定监护人,有权管理孩子的财产。当然,如何防止母亲任意处分孩子的
    • 征地补偿的分配方案可以撤销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31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职能配置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的职责分工上。农业部门应当结合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民享受的比例,按照现行政策和被征地农民意愿,指导调整承包耕地;民政部门应当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和分配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符合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有关单位、个人侵占、截留、挪用和抵扣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