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9:43:07 232 人看过

1、接报与行动

(1)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听候指令。

(2)根据指令,方案实施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直接安排人员对事故发生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后,向领导小组汇报。

2、事故认定与报告

(1)方案实施组到达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当根据已取得的事故情况和监测数据,提出对事故性质和危害的认定意见,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2)根据确认的结果,由领导小组编写文件,向环保部门上报。

3、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已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

4、事故调查处理

在进行现场应急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当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有关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损失等方面的证据和资料,必要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5、事故后的恢复和重新进入

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恢复。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

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

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相关文章
  • 上海嘉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1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宣判,一审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肖*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旺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巨浪工贸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持伪造的**巨浪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料的各类证照,与**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电解残渣处理协议,非法处理含有造成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电解残渣。2006年3月至5月,被告人肖*旺分两次雇用汽车从**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装运近30吨电解残渣至嘉定区江桥镇建华村一建筑工地附近随意倾倒,非法获利3.6万余元。2006年6月8日,被告人肖*旺雇用汽车再次从该公司装运52桶计10余吨电解残渣,随意倾倒在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星火村140号一未完工的道路终端地面。2006年6月8日当晚,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接群众举报,对被告人肖*旺倾倒于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星火
    2023-06-11
    46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革。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符合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仅限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一、环境污
    2023-03-18
    370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侵害的客体是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点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此种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关于向大气、水体、土地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2)实施了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危险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023-03-14
    477人看过
  • 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怎么认定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怎么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
    2023-02-24
    100人看过
  • 五人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处刑罚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6·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徐宝庆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子星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茆庆书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艾建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文荣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徐宝庆、朱子星、茆庆书、朱艾建违法所得16212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宝庆、朱子星、茆庆书、朱艾建、王文荣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系共同犯罪。本案虽因及时发现并处置得当而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本案为防止污染扩大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损失达30万元以上,故认定被告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文荣所负责的响水亿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医药中间体过程中,产生有毒化学废弃物,主要
    2023-06-08
    44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什么情况下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的环境污染事件。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诉时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
    2023-11-18
    211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哪些内容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哪些内容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的环境污染事件。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诉时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
    2023-12-10
    234人看过
  • 湖北污染重庆案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究竟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20日以发生在2014年8月份的湖北污染重庆的跨界污染案例,做了具体的解释。环保部正式公布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县XX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泄漏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质污染事件调查结果。环保部副部长翟某说,这是一起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了有关专家参加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现场勘察、比对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翟某介绍,经过评估,事件造成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共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34.32万元。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其厂长程某某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
    2023-04-24
    110人看过
  • 如何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地下水污染怎么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倾倒未遂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倾倒未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非法处置危废入刑标准
    2023-03-11
    372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对“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后果特别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
    2023-02-21
    288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不能再等
    环境污染案件时有发生刑法相关规定惩罚偏轻,修改刑法特别是升级有关重大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已到了必要时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引起环境法学专家们的极大关注,他们认为刑法中有关惩罚污染犯罪的条款特别是重大污染事故罪已到了必须修改的时候了。污染后果到了集中爆发期近一年来,恶性环境污染案件时有发生,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专家、博士生导师王灿发并不感觉意外。今天,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仍有可能保持高发势头。他认为,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的多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就可以证实这一点。进入王灿发视线的这些恶性环境污染案件包括:2008年9月,发生在云南省的阳宗海水体污染案件;今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的饮用水取水口水源污染案件;7月29日,发生在湖南省浏阳市的镉污染案件;8月16日,陕西省凤翔铅污染事件以
    2023-04-24
    254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若干问题探讨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若干问题探讨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明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该罪已改名为环境污染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
    2023-04-24
    230人看过
  •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有哪些?怎么断定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
    2023-02-17
    176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应该如何处罚
    据老牌咨询公司**研究咨询集团12月发布的“2007零点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显示:厦门位居中国宜居城市指数首位。然而与此同时,一场关于PX的热议也在厦门点燃。而它的导火线,即是《厦门市重点区域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该简本中称:“翔-鹭石化PTA一期工程2000年经审批建设,2002年底试生产。由于该企业初期环保设施不完备、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醋酸排放大大超出环保审批的限值要求,对周围居民和新市区居民区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废气污染投诉不断。福建省环保局曾于2003年12月17日发文责令翔-鹭石化公司参照国际上PTA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整改工作。在近三年的生产建设过程中,虽有环保部门的督促监管,企业也在努力改进环保设施,但是废气污染问题至今尚未彻底解决。强化现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控制环境污染是当务之急。”也就是说,翔-鹭石化的污染根本不是“偷偷地排”,
    2023-12-16
    221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就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该行为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2022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对违规排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判刑。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明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正确认定重大环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7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如下: (一)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
      根据法律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其构成要件如下: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有哪些环境污染事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规范突发环境事故的信息报告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以及意外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第三条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