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后是否可以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3 05:15:34 463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中止后是否可以终止

行政复议中止后,并非直接终止,而是可以在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审理。

1.行政复议中止是一种临时性的程序措施,旨在处理影响案件审理的特定情形。

2.当中止的原因不复存在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及时恢复案件的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因此,行政复议中止后并非必然导致终止,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理。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行政复议程序中止,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再恢复审理。

三、行政复议中止后如何恢复审理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审理的程序相对明确。

1.需要确认中止的原因是否已经消除。一旦确认中止原因不复存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及时恢复案件的审理。

2.在恢复审理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确保他们了解案件进展和下一步的审理安排。

3.恢复审理后,行政复议程序将继续进行,直至作出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中止期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查时限,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多长时间可以终止审理
    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等。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什么审理办法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
    2023-07-21
    42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止后起诉的处理
    黄某某父母是在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马湾村民组村民,住居在自建的宅基地房内里,其妹妹已结婚出嫁,妹妹的户口没有迁出。2004年3月到,黄某某和其妹分别向所在的村组提出建房申请,要求在本村所属的荒地上兴建房屋,并分别与2004年的10月份和11月份获得批准,取得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单,申请建房用地批准后,因经济困难等原因,黄某某及其妹一直未予建房,后将其土地分别给其他4户村民建房,收取转让费65000元。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认定黄某某未经依法批准,将其姊妹们和自己建房的土地分别给其他9户村民建房,土地转让收入由收取处分。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集体土地,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行为,遂对其作出:1、没收黄某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违法所得65000元;2、对黄某某处以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黄某某不服县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市国土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国土局受理后,黄某某又以和县
    2023-04-24
    142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后何时恢复执行
    一、行政复议中止后何时恢复执行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执行的时间取决于中止的原因何时消除。一旦中止的原因消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告知有关当事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且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将终止。因此,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执行的具体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中止原因消除的时间来确定。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024-02-27
    24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什么情形属于终止
    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有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等。一、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
    2023-06-23
    23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范本
    在实践中,行政复议有时会发生中止的情况,那么什么是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什么是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就是复议机关告知复议当事人中止行政复议的书面通知,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
    2023-04-24
    356人看过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
    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不正确。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是算中止而是算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
    2022-10-13
    499人看过
  •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吗
    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但需要等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一、行政复议的审查期限是
    2023-04-11
    16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止的规定是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即:(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二)自然人作为申请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行政复议终止的原因在60日以上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号______(申请人):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终止审查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特此通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抄送:______(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023-08-07
    273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否终止劳动仲裁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并不会终止劳动仲裁,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劳动仲裁不是相关的法律关系。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023-02-18
    277人看过
  • 中止行政复议是不是能诉讼
    一、中止行政复议是不是能诉讼中止行政复议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仅能在对复议结果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是不是能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是不是能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不是能复议前置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不是能复议前置,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是不是能依法申请
    2024-01-24
    70人看过
  • 申诉复查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可以,以下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一、申诉复查是否可以中止执行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
    2023-03-03
    279人看过
  • 是否可以终止维护协议
    赡养费协议可以撤销吗?1。协议为遗嘱赡养费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解除协议;仅为赡养费协议的,只要当事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支持者之一老年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而协议的解除不能免除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七条照顾者之间可以签订赡养义务履行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支持者的组织对协议的履行进行监督。只要赡养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公平,对扶养人具有法律效力。
    2023-05-31
    8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应终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1、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3、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律师补充: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该向哪个行政机关递交?(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5-06
    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间个人是否可以要求行政执行停止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原则。1,这是基于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是否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和职责范围。2,其强制力和执行力表现为,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前,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3,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只有基于国家机关的决定、或者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表示才能停止执行。5,这是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的效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国家行政权应有的尊严所必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
    2023-06-02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有何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6
      行政复议中止是可恢复的,终止是无法恢复的。行政复议中止只要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但如果是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复议的能力,且没有确认法定代理人参加的,满60日后仍未消除的就会变成终止。
    • 期间行政复议是否会终止行政复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6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放弃,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
    • 民事诉讼中的行政复议是否终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我来告诉你。 首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不服,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而是请求复核;所以,民事诉讼期间行政复议是违法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否有这个民事诉讼,受理了不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需要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认定,是确认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以,你所谓的这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结果,是民事诉讼判决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应该是民事诉讼中止,而不是行政复议中止。
    • 终止行政复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3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
    • 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可以终止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具体行政行为的开始、停止和终止开始方式: ①送达之日起 ②在预定的期限到来时 ③即时生效:紧急情况下。 (2)停止: 1)行政复议中规定了四种情形: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诉讼中规定了三种情形: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